《濟南市重點項目后評價管理暫行辦法》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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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濟南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時間:2024-11-18
一、制定背景
2021年9月,市政府辦公廳印發《濟南市重點項目建設推進管理辦法》,要求選取建成運營一定時間的重點項目,從建設情況、社會經濟效益等方面組織開展項目后評價。2023年12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監督管理辦法》,要求對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開展項目后評價。2024年8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重大項目后評價管理辦法》,對項目后評價的工作程序、管理監督、成果應用作了明確規范。
為健全重點項目后評價制度,規范項目后評價工作,提高投資決策水平和投資效益,進一步健全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體系,市發展改革委按照國家和省、市相關要求,研究制定《濟南市重點項目后評價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二、決策依據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重大項目后評價管理辦法〉的通知》(發改評督規〔2024〕1103號)、《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濟南市重點項目建設推進管理辦法〉的通知》(濟政辦發〔2021〕19號)關于開展項目后評價有關要求,制定出臺具體配套政策,全面提升重點項目后評價管理水平。
三、出臺目的
一方面,通過項目后評價不斷完善項目管理機制。通過調查項目實際建設情況,并與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含概算)文件及其審批(核準、備案)文件進行對比分析,找出差距,分析原因,為下步加強項目管理、完善管理機制提出對策建議。另一方面,通過項目后評價有效提高投資決策水平。通過對項目的前期決策、運營(運行)情況、效益效果、目標實現及可持續性等進行總結評價并提出意見建議,作為規劃制定、政策調整、制度優化、投資決策、資金安排、項目謀劃、項目管理的參考依據,不斷提高投資決策水平。
四、重要舉措
(一)明確評價范圍、評價原則和職責分工。將省重大項目、省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重點項目、市級重點項目、市深化新舊動能轉換推動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重大項目、使用中央預算內投資(國債)項目統籌納入后評價范圍,由市發展改革委統籌制定項目后評價年度計劃,遵循獨立、客觀、科學、公正的原則組織實施。項目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各區縣(功能區)發展改革部門配合做好相關工作,并共同推動項目后評價成果應用。
(二)規范工作程序、明確具體要求。市發展改革委于每年年初從“濟南市項目全生命周期推進服務系統”項目后評價庫中選取部分具有代表性的項目,列入項目后評價年度計劃。項目單位從項目的實施過程、效益效果、目標及可持續性等方面開展自我總結評價,并準備相關迎評資料。市發展改革委委托工程咨詢單位,按本《辦法》要求開展項目后評價工作并在委托時限內形成項目后評價報告。此外,《辦法》對上述工作程序作了系統規范,并對評價內容、評價指標和評價方法進行了細化。
(三)加強溝通反饋、促進成果應用。市發展改革委梳理評價報告,在征求有關方面意見基礎上形成評價意見和工作建議,并及時反饋至項目參與各方,共同推進項目后評價成果應用,推廣有效做法,汲取經驗教訓,不斷提高投資決策和項目管理水平。
(四)強化監督管理、確保有效實施。明確了工程咨詢單位、項目單位等項目后評價活動中參與各方的權利義務,并對項目后評價活動中違法違規行為的適用情形、裁量標準等作出規定。
五、關鍵詞詮釋
項目后評價:是指選取有代表性的項目,在項目竣工驗收并投入使用一定時間后,將項目建成后所達到的實際效果與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含概算)文件及其審批文件、項目申請書及其核準(備案)文件的主要內容進行對比分析,找出差距及原因,提出評價意見和對策建議,并反饋到項目參與各方,形成良性項目決策和管理機制。
六、解讀機構及咨詢方式
解讀機構:濟南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評估督導處
聯系人及咨詢電話:張兆,0531-51708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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