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1137010000418859XL/2020-20446 組配分類: 文字解讀
- 發布機構: 市政府辦公廳 發布日期: 2020-06-30
- 標題: 關于對《濟南市市本級政府投資項目策劃生成管理暫行辦法》的解讀
- 發文字號:
關于對《濟南市市本級政府投資項目策劃生成管理暫行辦法》的解讀
一、起草背景
2019年5月5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簽署第712號國務院令,公布了《政府投資條例》(國務院712號令),明確了政府投資概念、范圍、決策程序、投資年度計劃、項目實施、監督管理和法律責任。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的意見》(中發〔2016〕18號)、濟南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濟南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濟政發〔2019〕12號),市發展改革委研究起草此辦法。
二、主要內容
(一)目的依據
為進一步規范濟南市市本級政府投資項目管理,建立健全民主、科學的項目決策制度,做深做細項目前期,提高政府投資綜合效益,加快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市本級政府投資項目,即使用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等以直接投資方式、資本金注入方式安排的固定資產投資建設項目。
(三)項目實施
1. 依據國家、省、市重大戰略,我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上級行業主管部門的工作要求及各專項規劃建立項目儲備庫。
2.從項目儲備庫中選取啟動實施的項目,編制項目前期計劃并進行相關審查。
3.下達前期計劃,開展項目可行性研究、規劃選址、土地預審、資金來源等工作,按程序報批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及概算等。
4.對項目年度計劃初步方案進行聯合審查,報經市政府常務會研究同意后,履行項目年度計劃下達程序。
三、其他事項
(一)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其他項目策劃生成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按本辦法執行。
(二)公開屬性為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