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序號 | 部門 | 考試項目名稱 | 資金管理方式 | 政策依據 | 執收部門 (單位) | 征收對象 | 征收標準 | 備注 |
| 一、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職稱等考試考務費 | ||||||||
| 1 | 1.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 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 | 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重新發布中央管理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通知》(財稅〔2015〕69號),《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217號),《關于重新核發中央管理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2673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下發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等18項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人社廳函〔2015〕278號),《山東省發展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財政廳關于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20〕1336號),《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字〔2018〕231號) |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 | 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 | 每人每個科目(模塊)61元。 | |
| 2 | 注冊城鄉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 | 繳入國庫 |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重新發布中央管理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通知》(財稅〔2015〕69號),《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217號),《關于重新核發中央管理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2673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下發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等18項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人社廳函〔2015〕278號),《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財政廳關于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20〕1336號) | 人事考試中心 | 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 | 客觀題:63元/人.科 主觀題:67元/人.科 | ||
| 3 | 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外語等級考試 | 繳入國庫 |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重新發布中央管理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通知》(財稅〔2015〕69號),《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217號),《關于重新核發中央管理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2673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下發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等18項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人社廳函〔2015〕278號),《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財政廳關于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20〕1336號) | 人事考試中心 | 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 | 61元/人.科 | ||
| 4 | 初級、中級、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 繳入國庫 |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重新發布中央管理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通知》(財稅〔2015〕69號),《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217號),《關于重新核發中央管理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2673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下發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等18項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人社廳函〔2015〕278號),《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財政廳關于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20〕1336號),《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調整部分考試考務費項目的通知》(魯財稅〔2020〕37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印發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等四項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36號),《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字〔2020〕180號) | 人事考試中心 | 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 | 1.初級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為61元/人.科(中央11元/人.科,省級20元/人.科,市縣30元/人.科) 2.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69元/人.科(中央19元/人.科,省級20元/人.科,市縣30元/人.科) | ||
| 5 | 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 | 繳入國庫 |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重新發布中央管理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通知》(財稅〔2015〕69號),《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217號),《關于重新核發中央管理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2673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下發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等18項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人社廳函〔2015〕278號),《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財政廳關于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20〕1336號),《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字〔2018〕231號),《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調整部分考試考務費項目的通知》(魯財稅〔2020〕37號) | 人事考試中心 | 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 | 61元/人.科 | ||
| 6 | 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 繳入國庫 |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重新發布中央管理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通知》(財稅〔2015〕69號),《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217號),《關于重新核發中央管理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2673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下發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等18項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人社廳函〔2015〕278號),《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財政廳關于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20〕1336號),《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調整部分考試考務費項目的通知》(財稅〔2020〕37號) | 人事考試中心 | 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 | 客觀題:61元/人.科 主觀題:69元/人.科 | ||
| 7 | 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 繳入國庫 |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重新發布中央管理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通知》(財稅〔2015〕69號),《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217號),《關于重新核發中央管理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2673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下發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等18項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人社廳函〔2015〕278號),《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財政廳關于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20〕1336號),《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同意收取和取消部分考試考務費有關事項的復函》(財稅〔2019〕58號),《關于印發高級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和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41號) | 人事考試中心 | 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 | 客觀題:61元/人.科 主觀題:69元/人.科 | ||
| 8 | 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 | 繳入國庫 |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重新發布中央管理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通知》(財稅〔2015〕69號),《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217號),《關于重新核發中央管理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2673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下發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等18項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人社廳函〔2015〕278號),《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財政廳關于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20〕1336號) | 人事考試中心 | 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 | 68元/人.科 | ||
| 9 | 初級、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 繳入國庫 |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重新發布中央管理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通知》(財稅〔2015〕69號),《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217號),《關于重新核發中央管理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2673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下發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等18項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人社廳函〔2015〕278號),《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財政廳關于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20〕1336號),《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同意收取和取消部分考試考務費有關事項的復函》(財稅〔2019〕58號),《關于印發高級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和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41號) | 人事考試中心 | 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 | 客觀題:61元/人.科 主觀題:69元/人.科 | ||
| 10 | 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 | 繳入國庫 |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重新發布中央管理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通知》(財稅〔2015〕69號),《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217號),《關于重新核發中央管理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2673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下發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等18項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人社廳函〔2015〕278號),《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財政廳關于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20〕1336號) | 人事考試中心 | 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 | 客觀題:70元/人.科 主觀題:82元/人.科 | ||
| 11 | 高級社會工作師、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 | 繳入國庫 |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重新發布中央管理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通知》(財稅〔2015〕69號),《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217號),《關于重新核發中央管理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2673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下發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等18項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人社廳函〔2015〕278號),《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財政廳關于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20〕1336號),《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同意收取和取消部分考試考務費有關事項的復函》(財稅〔2019〕58號),《關于印發高級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和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41號) | 人事考試中心 | 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 | 客觀題:61元/人.科 主觀題:65元/人.科 社會工作實務(高級):69元/人.科 | ||
| 12 | 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 | 繳入國庫 |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重新發布中央管理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通知》(財稅〔2015〕69號),《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2673號),《關于重新核發中央管理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217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下發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等18項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人社廳函〔2015〕278號),《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財政廳關于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20〕1336號) | 人事考試中心 | 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 | 客觀題:63元/人.科 主觀題:67元/人.科 | ||
| 13 | 一、二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 | 繳入國庫 |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重新發布中央管理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通知》(財稅〔2015〕69號),《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217號),《關于重新核發中央管理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2673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下發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等18項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人社廳函〔2015〕278號),《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財政廳關于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20〕1336號),《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財政廳關于注冊計量師計量專業項目考核收費標準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21〕116號),《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調整部分考試考務費項目的通知》(財稅〔2020〕37號) | 人事考試中心 | 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 | 一、二級注冊計量師專業專業項目考試收費標準為理論知識考核70元/項,操作技能考核350元/項。 | ||
| 14 | 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 | 繳入國庫 |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重新發布中央管理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通知》(財稅〔2015〕69號),《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217號),《關于重新核發中央管理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2673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下發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等18項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人社廳函〔2015〕278號),《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財政廳關于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20〕1336號) | 人事考試中心 | 報名參加考試人員 | 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費(客觀題) 65元/人.科 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費(主觀題) 69元/人.科 | ||
| 15 | 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 繳入國庫 |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重新發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通知》(財稅〔2015〕68號),《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217號),《關于做好2018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建注〔2018〕9號),《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財政廳關于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20〕1336號),《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同意收取勘察設計注冊化工工程師 注冊電氣工程師和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執業資格專業考試考務費的復函》(財稅〔2018〕90號),《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同意收取和取消部分考試考務費有關事項的復函》(財稅〔2019〕58號) | 人事考試中心 | 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 | 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基礎考試費 70元/人.科 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專業考試客觀題70元/人.科,主觀題75元/人.科 | ||
| 16 |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 繳入國庫 |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重新發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通知》(財稅〔2015〕68號),《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217號),《關于做好2018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建注〔2018〕9號),《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財政廳關于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20〕1336號) | 人事考試中心 | 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 |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執業資格基礎考試費 64元/人.科;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執業資格專業考試費(給水排水)客觀題65元/人.科 主觀題69元/人.科 (暖通空調)客觀題68元/人.科 主觀題72元/人.科(動力)客觀題70元/人.科 主觀題75元/人.科 | ||
| 17 | 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執業資格考試 | 繳入國庫 |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重新發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通知》(財稅〔2015〕68號),《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217號),《關于做好2018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建注〔2018〕9號),《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財政廳關于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20〕1336號) | 人事考試中心 | 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 | 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執業資格基礎考試費 83元/人.科 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執業資格專業知識考試費 80元/人.科,專業案例考試考試費 80元/人.科, | ||
| 18 | 注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執業資格考試 | 繳入國庫 | 《關于做好2019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建注〔2019〕19號),《關于發布有關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項目收費標準的通知》(魯建綜函〔2018〕32號) | 人事考試中心 | 報名參加考試人員 | 注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執業資格基礎考試70元/人.科 注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執業資格專業考試-客觀題65元/人.科,主觀題69元/人.科。 | ||
| 19 | 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執業資格考試 | 繳入國庫 |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重新發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通知》(財稅〔2015〕68號),《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217號),《關于做好2018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建注〔2018〕9號),《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財政廳關于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20〕1336號),《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公布有關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項目收費標準的通知》(魯建綜函〔2018〕32號) | 人事考試中心 | 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 | 基礎考試費 73元/人.科 專業考試費客觀題 75元/人.科 主觀題 80元/人.科 | ||
| 20 | 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 繳入國庫 |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重新發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通知》(財稅〔2015〕68號),《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217號),《關于做好2018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建注〔2018〕9號),《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財政廳關于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20〕1336號) | 人事考試中心 | 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 | 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基礎考試費 64元/人.科 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專業考試費(發輸變電)客觀題68元/人、科 主觀題72元/人.科;(供配電)客觀題65元/人.科、主觀題69元/人.科。 | ||
| 21 | 2.住房城鄉建設部門 | 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資格(基礎、專業)考試 | 繳入國庫 |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重新發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通知》(財稅〔2015〕68號),《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217號),《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財政廳關于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20〕1336號) | 山東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 | 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 | 客觀題考試費:64元/人.科 主觀題考試費:75元/人.科 | |
| 22 | 一級、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 | 繳入國庫 |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重新發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通知》(財稅〔2015〕68號),《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217號),《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重新發布有關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項目收費標準的通知》(建計〔2016〕82號),《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財政廳關于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20〕1336號),《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財政廳關于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21〕133號) | 人事考試中心 | 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 | 1.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綜合科目考試費61元/人.科,實務科目考試費70元/人.科; 2.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綜合科目考試費56元/人.科,實務科目考試費69元/人.科; | 人社部門負責組織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住建部門負責組織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 | |
| 23 | 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 | 繳入國庫 |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重新發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通知》(財稅〔2015〕68號),《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217號),《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重新發布有關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項目收費標準的通知》(建計〔2016〕82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2018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8〕49號),《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財政廳關于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20〕1336號) | 人事考試中心 | 報名參加考試人員 | 客觀題 65元/人.科 主觀題 69元/人.科 | ||
| 24 | 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基礎、專業)考試 | 繳入國庫 |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重新發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通知》(財稅〔2015〕68號),《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217號),《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財政廳關于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20〕1336號) | 山東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 | 基礎考試費:64元/人.科 專業考試費:72元/人.科 | |||
| 25 | 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基礎、專業)考試 | 繳入國庫 |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重新發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通知》(財稅〔2015〕68號),《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217號),《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財政廳關于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20〕1336號) | 山東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 | 75元/科 | |||
| 26 | 一級、二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考試 | 繳入國庫 |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重新發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通知》(財稅〔2015〕68號),《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217號),《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財政廳關于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20〕1336號) | 山東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 | 一級建筑師: 客觀題考試費:63元/人.科 主觀題考試費:152元/人.科 二級建筑師: 客觀題考試費:70元/人.科 主觀題考試費:75元/人.科 | |||
| 27 | 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 繳入國庫 |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重新發布中央管理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通知》(財稅〔2015〕69號),《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217號),《關于重新核發中央管理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2673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下發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等18項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人社廳函〔2015〕278號),《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財政廳關于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20〕1336號),《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同意收取和取消部分考試考務費有關事項的復函》(財稅〔2019〕58號),《關于印發<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建人〔2018〕67號),《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財政廳關于明確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19〕1196號) | 山東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 | 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 | 基礎科目:60元/人 專業科目:70元/人 | ||
| 28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 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 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重新發布中央管理的衛生計生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通知》(財稅〔2016〕14號),《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217號),《國家衛生計生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關于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第三項考試考務費標準的通知》(衛人才發〔2016〕66號),《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財政廳關于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20〕1336號),《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重新核發中央管理的衛生計生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6〕488號) |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 | 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 | 每人每科70元。 | |
| 29 | 3.衛生健康部門 | 醫學博士外語考試 | 繳入國庫 |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重新發布中央管理的衛生計生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通知》(財稅〔2016〕14號),《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重新核發中央管理的衛生計生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6〕488號) | 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 | 每人120元 | ||
| 30 | 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 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重新發布中央管理的衛生計生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通知》(財稅〔2016〕14號),《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217號),《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重新核發中央管理的衛生計生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6〕488號) | 市衛生計生部門人才交流服務機構 | 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 | 61元/人.科。 | ||
| 31 | 醫師資格考試(會同中醫局) | 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 《財政部國家發改委關于重新發布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通知》(財稅〔2016〕105號),《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重新發布中央管理的衛生計生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通知》(財稅〔2016〕14號),《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217號),《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重新核發中央管理的衛生計生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6〕488號),《山東省財政廳 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調整醫師資格實踐技能考試費用分成比例的批復》(魯財稅〔2020〕30號),《山東省財政廳 山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重新明確醫師資格考試費有關政策的通知》(魯財稅〔2021〕18號),《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財政廳關于重新明確醫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21〕637號) | 市衛生計生部門人才交流服務機構 | 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 | (一)實踐技能考試費標準:臨床類、公衛類為269元/人,中醫類為267元/人;口腔類為299元/人(以上均含上繳中央考試考務費19元/人)。 (二)醫學綜合筆試費標準:每人每單元64元。其中執業醫師256元/人(共4個單元,含上繳中央考試考務費56元);執業助理醫師128元/人(共2個單元,含上繳中央考試考務費28元)。 (三)中醫醫師資格考試中,以師承方式學習中醫或者經過多年實踐,醫術確有專長的人員,按規定程序參加實踐技能和效果考核考試,其收費標準按以上標準一次性收取,即523元/人。 | ||
| 32 | 4.生態環境部門 |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 繳入國庫 |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注冊核安全工程師和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綜〔2007〕41號),《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217號),《環境保護部2016年第18號公告》,《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財政廳關于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20〕1336號) | 人事考試中心 | 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 | 《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科目考試費 65元/人.科 其他科目考試費 61元/人.科 | |
| 33 | 注冊環保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 繳入國庫 |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重新發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通知》(財稅〔2015〕68號),《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217號),《關于做好2018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建注〔2018〕9號),《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財政廳關于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20〕1336號),《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同意收取注冊環保工程師執業資格專業考試考務費的復函》(財稅〔2018〕100號) | 人事考試中心 | 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 | 注冊環保工程師執業資格基礎考試費 70元/人.科 注冊環保工程師執業資格專業考試費客觀題70元/人.科 主觀題 75元/人.科 | ||
| 34 | 5.財政部門 | 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 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 《國家物價局 財政部關于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的通知》(價費字〔1992〕333號),《國家計委關于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計價格〔2000〕1567號),《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217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山東省會計考試收費征繳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魯財綜〔2013〕36號),《省財政廳關于繼續執行會計專業初、中級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魯財會〔2019〕41號),《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關于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3)2511號),《山東省財政廳關于繼續執行會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魯財會〔2019〕41號),《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財政廳關于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20〕1336號),《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會計專業技術高級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21〕174號) | 財政部門 | 參加考試人員 | 初中級每人次56元。 高級每人次100元 | |
| 35 | 注冊會計師考試 | 繳入國庫 |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217號),《山東省物價局關于明確注冊會計師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魯價費函〔2018〕68號) | 財政部門 | 參加該考試的考生 | 75元/人.科,專業階段6科,綜合階段2科(自2018年8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1年7月31日) | ||
| 36 | 6.交通運輸部門 | 引航員考試 | 繳入國庫 | 《國家物價局 財政部關于發布交通部水上安全監督收費項目及標準的通知》(價費字〔1992〕191號),《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217號) | 參加該考試的考生 | (一)實際操作(全部科目)。海船船員適任證書、引航員、磁羅經校正人員和驗船師的考試費收費標準為每人450元。內河船舶員適任證書收費標準為每人100元。船員專業培訓和特殊培訓考試費收費標準為每人80元。 (二)實際操作考試(全部科目)。各類船員和實際操作考試均按理論考試的收費標準執行。 (三)補考(無論幾門)。理論考試和實際操作考試不合格需要進行補考的,分別按相應考試收費標準的50%計收。 | ||
| 37 | 注冊驗船師考試 | 繳入國庫 |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同意變更驗船師考試費收費項目名稱的通知》(財綜〔2010〕13號),《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217號),《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財政廳關于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20〕1336號) | 參加該考試的考生 | 見文件 | |||
| 38 | 船員(含海船及內河船員)考試 | 繳入國庫 | 《國家物價局、財政部關于發布交通部水上安全監督收費項目及標準的通知》(價費字〔1992〕191號),《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217號),《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財政廳關于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20〕1336號) | 參加該考試的考生 | 見文件 | |||
| 39 | 機動車檢測維修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考試 | 繳入國庫 |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同意收取機動車檢測維修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考試考務費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綜〔2011〕10號),《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217號),《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財政廳關于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20〕1336號),《山東省交通廳關于核定機動車檢測維修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評價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魯交財〔2021〕4號) | 省交通運輸事業服務中心 | 參加該考試的考生 | 詳見魯交財〔2021〕4號文件 | ||
| 40 | 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執業資格專業考試 | 繳入國庫 |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同意變更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執業資格考試考務費執收單位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綜〔2007〕23號),《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217號),《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財政廳關于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20〕1336號) | 參加該考試的考生 | 見文件 | |||
| 41 | 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專業技術人員(含助理試驗檢測師和試驗檢測師)考試 | 繳入國庫 |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同意收取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專業技術人員和勘察設計注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考試考務費的復函》(財稅〔2018〕66號),《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217號),《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財政廳關于重新明確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21〕625號) | 參加該考試的考生 | 每科次75元 | |||
| 42 | 7.工業和信息化部門 | 計算機軟件專業技術資格和水平考試 | 繳入國庫 |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217號),《工業和信息化部教育與考試中心關于計算機軟件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第三項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工信教〔2016〕111號),《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財政廳關于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20〕1336號) | 人事考試中心 | 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 | 68元/人.科 | |
| 43 | 全國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考試 | 繳入國庫 |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批準收取全國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考試費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綜〔2011〕90號),《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217號) | 60元/人.科 | ||||
| 44 | 8.水利部門 | 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執業資格考試 | 繳入國庫 |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重新發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通知》(財稅〔2015〕68號),《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217號),《關于做好2018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建注〔2018〕9號),《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財政廳關于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20〕1336號) | 人事考試中心 | 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 | 基礎考試費 73元/人.科 專業考試費客觀題 75元/人.科 主觀題 80元/人.科 | |
| 45 | 9.農業農村部門 | 海洋漁業船舶船員考試 | 繳入國庫 | 《國家物價局 財政部關于發布農業系統行政 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標準的通知》(價費字〔1992〕452號) | 縣級以上漁政漁港監督管理機構 | 漁業船員 | 具體按《國家物價局、財政部關于發布農業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標準的通知》(價費字〔1992〕452號)附件14收取 | |
| 46 | 執業獸醫資格考試 | 繳入國庫 |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執業獸醫資格考試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綜〔2009〕71號),《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217號) | 報名參加考試人員 | 獸醫全科類綜合知識考試(共4科)每人每科51元(含上繳中央考試考務費每人每科11元),水生動物類綜合知識考試(共4科)每人每科60元(含上繳中央考試考務費每人每科20元),臨床技能考試每人160元(含上繳中央考試考務費每人30元) | |||
| 47 | 10.審計部門 | 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 繳入國庫 |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217號),《審計署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計專業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2018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審考辦字〔2018〕1號),《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財政廳關于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20〕1336號) | 人事考試中心 | 報名參加考試人員 | 初級、中級 62元/人.科 高級 70元/人.科 | |
| 48 | 11.教育部門 | 教師資格考試 | 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 《關于同意收取教師資格考試考務費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綜〔2012〕41號),《關于進一步規范教師資格考試費征繳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魯財綜〔2013〕107號),《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217號),《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財政廳關于重新明確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20〕474號) | 濟南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濟南市教育招生考試院 | 參加考試的人員 | 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費筆試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60元;面試收費標準為每人240元; 高校教師資格每人每科次40元,面試每人次220元。 | |
| 49 | 12.公安部門、農業農村部門 | 駕駛許可考試 | 繳入地方國庫 |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加強和規范機動車牌證工本費等收費標準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4〕2831號),《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取消 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財稅〔2014〕101號),《關于印發<山東省公安交警收費省級統籌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魯財行〔2013〕52號),《山東省財政廳 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免收拖拉機(聯合收割機)駕駛許可考試費的復函》(魯財稅〔2020〕7號),《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財政廳關于重新明確機動車駕駛許可考試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20〕1127號) | 公安部門交通管理部門、農業農村部門 | 考試申請人、駕駛證持有人等相關人員 | 詳見魯價費函〔2015〕51號,魯價費函〔2015〕44號 自2020年起,暫免收拖拉機(聯合收割機)駕駛許可考試費 | 暫免收取拖拉機(聯合收割機)駕駛許可考試費(依據魯財稅〔2020〕7號) |
| 50 | 13.司法部門 | 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 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同意收取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考務費的復函》(財稅〔2018〕65號),《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財政廳關于調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21]395號),《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財政廳關于重新明確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20〕654號),《財政部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217號) | 司法部門 | 報名參加考試人員 | 客觀題考試費每人每科98元,主觀題考試費每人100元。 | 自2021年6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4年5月31日 |
| 51 | 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 | 繳入國庫 | 《財政部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217號),《財政部 發展改革委關于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和全國演出經紀人員資格認定考試有關考試考務費事項的通知》(財稅〔2021〕9號) | 司法部門 | 報名參加考試人員 | 客觀題考試費每人每科81元,主觀題考試費每人80元。(自2018年6月15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1年5月31日) | ||
| 52 | 14.市場監管部門 | 計量專業項目考試(考核) | 繳入國庫 | 《轉發<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統一收取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考務費和計量專業項目考核費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魯財綜〔2011〕33號),《關于明確注冊計量師計量專業項目考核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復函》(魯價費函〔2018〕7號) | 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 考生 | 操作技能考核費為350元/項,理論知識考核費為70元/項(自2018年3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1年2月28日) | 根據(發改價格〔2010〕2466號),我省該項目執行名稱為“一、二級注冊計量師計量專業項目考核費” |
| 53 | 15.廣電部門 | 全國廣播電視編輯記者、播音員主持人資格考試 | 繳入國庫 | 《關于批準延續收取廣播電視新聞采編等人員資格考試費的通知》(財綜〔2008〕37號),《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217號),《關于批準收取廣播電視新聞采編等人員資格考試費的通知》(財綜字〔2005〕33號),《山東省財政廳轉發<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批準延續收取廣播電視新聞采編等人員資格考試費的通知>的通知》(魯財綜〔2008〕46號),《關于廣播電視編輯記者播音員、主持人資格考試收費問題的批復》(魯價費發〔2008〕150號),《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財政廳關于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20〕1336號),《關于重新明確廣播電視播音員主持人資格考試口試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19〕282號) | 廣播電視局 | 報名參加考試人員 | 廣播電視編輯記者、播音員主持人資格考試口試每人次80元,筆試每人每科50元。 | |
| 54 | 17.統計部門 | 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 繳入國庫 | 《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調整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計價格〔2002〕964號),《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217號),《關于2018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金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的通知》(統考辦字〔2018〕1號),《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財政廳關于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20〕1336號),《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字〔2018〕231號) | 人事考試中心 | 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 | 初級65元/人.科 中級63元/人.科,高級50元/人.科 | |
| 55 | 18.文化和旅游部門 | 導游人員(含中、高、特級導游人員)資格考試 | 繳入國庫 | 《關于導游人員資格考試和導游人員等級考核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綜〔2006〕31號),《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217號),《山東省旅游發展委員會關于組織實施2018年全國導游資格考試的通知》(魯旅辦發〔2018〕33號),《關于明確導游人員資格現場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20〕1008號) | 旅游部門 | 報名參加考試人員 | 理論考試50元/科,現場考試費100元/人 已取得中文導游員資格證書報考外語導游員資格的考生收費標準為100元/人(現場考試費) | |
| 56 | 20.應急管理部門 |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試 | 繳入國庫 |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217號),《財政部 發展改革委關于同意收取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試考務費有關事項的復函》(財稅函〔2020〕236號),《應急管理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試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應急廳〔2020〕32號),《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財政廳關于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21〕636號),關于明確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試收費有關政策的通知(魯財稅【2021】21號) | 應急管理部門 | 報名參加考試人員 | 安全技術理論考試收費標準為59元/人.科(含上繳中央考務費6元/人.科),實際操作考試收費標準分別為212元/人.科或 167元/人.科,具體參見魯發改成本〔2021〕636號文件。 | |
| 57 | 21.知識產權部門 | 專利代理師資格考試 | 繳入國庫 |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重新發布國家知識產權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通知》(財稅〔2017〕8號),《關于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收費問題的復函》(魯知函字〔2016〕14號),《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217號),《關于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濟南考點)收費標準的通知》《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財政廳關于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20〕1336號),《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于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國知辦函法字〔2016〕320號),《關于公布全國專利代理師資格考試山東省內考點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調整部分考試考務費項目的通知》(財稅〔2020〕37號) | 考點知識產權局 | 報名參加考試人員 | 科目一、專利法律知識:每人63元;科目二、相關法律知識:每人63元;科目三、專利代理實務:每人67元。 | |
| 二、職業技能鑒定等考試考務費 | ||||||||
| 1 | 1.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 職業技能鑒定考試 | 繳入地方國庫 |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重新發布中央管理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通知》(財稅〔2015〕69號),《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217號),《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重新核發中央管理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2673號),《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清理規范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通知》(魯政辦字〔2013〕110號),《山東省財政廳關于職業技能鑒定費征繳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魯財綜〔2009〕52號),《山東省財政廳關于規范職業技能培訓、考核、鑒定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魯財綜〔2003〕83號,《山東省物價局 山東省財政廳關于規范職業技能鑒定考試收費有關問題的復函》(魯價費函〔2016〕85號) |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 | 報名參加鑒定人員 | 詳見魯價費函〔2016〕85號、魯財綜〔2009〕52號。 | |
| 2 | 2.交通運輸部門 | 交通行業特有職業技能資格鑒定考試(考核) | 繳入國庫 |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同意設立交通行業特有職業技能資格鑒定(考核)考試費等有關問題的復函》(財綜〔2006〕36號),《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217號),《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財政廳關于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20〕1336號) | 交通運輸部門 | 參加考試人員 | 詳見魯價費發〔2017〕99號。 | |
| 3 | 經營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 | 繳入國庫 |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同意收取經營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考務費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綜〔2010〕39號)《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217號),交通運輸部職業資格中心第5號通告(魯交運(2016)5號)《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財政廳關于經營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專業知識應用能力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19〕776號),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調整經營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考務費征收管理政策的通知(魯財稅[2020]36號) | 交通運輸部門 | 參加考試人員 | 實操每人次80元(初次考試不合格的,第二次考試減半計收)、理論每人次58元 | ||
| 4 | 3.工業和信息化部門 | 電子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考試 | 繳入國庫 |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217號),《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財政廳關于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20〕1336號) | 工業和信息化部門 | 參加考試人員 | 詳見魯價費發〔2017〕99號。 | |
| 5 | 通信行業特有職業(工種)技術鑒定考試 | 繳入國庫 | 《關于批準收取通信行業特有職業(工種)技能鑒定考試費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綜〔2012〕51號),《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217號),《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財政廳關于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20〕1336號) | 工業和信息化部門 | 參加考試人員 | 詳見魯價費發〔2017〕99號。 | ||
| 6 | 4.農業農村部門 | 農業行業職業技能鑒定考試 | 繳入國庫 | 《財政部 國家計委關于批準農業部人力資源開發中心收費的復函》(財綜字〔1999〕127號),《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217號),《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財政廳關于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20〕1336號),《山東省物價局 山東省財政廳關于規范職業技能鑒定考試收費有關問題的復函》(魯價費函〔2016〕85號) | 農業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委員會辦事機構所在部門(單位)財務部門 | 申報初級、中級、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的單位和個人 | 詳見魯價費發〔2017〕99號。 | |
| 7 | 5.公安部門 | 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考試 | 繳入國庫 | 《關于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考試考務費的通知》(財綜〔2011〕59號),《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217號),《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財政廳關于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20〕1336號) | 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山東)站 | 參加鑒定的人員 | 詳見魯價費發〔2017〕99號。 | 不分成 |
| 8 | 保安員資格考試 | 繳入地方國庫 |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公安部門收取保安員資格考試費的通知》(財綜〔2011〕60號),《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217號),《轉發<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公安部門收取保安員資格考試費的通知>的通知》(魯財綜〔2011〕150號),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東省財政廳關于重新明確保安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20】1453號) | 公安部門 | 參加考試人員 | 80元/人次的標準。其中,理論考試費40元/人次;體能測試費40元/人次。 | 2021年2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 |
| 9 | 6.衛生健康部門 | 衛生行業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考試 | 繳入國庫 |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重新發布中央管理的衛生計生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通知》(財稅〔2016〕14號),《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217號),《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財政廳關于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20〕1336號),《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重新核發中央管理的衛生計生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6〕488號),《山東省物價局 山東省財政廳關于規范職業技能鑒定考試收費有關問題的復函》(魯價費函〔2016〕85號) | 參加考試人員 | 詳見魯價費發〔2017〕99號。 | ||
| 三、教育考試考務費 | ||||||||
| 1 | 教育部門 |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 | 繳入地方財政專戶 |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重新核定教育部考試中心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發改價格〔2003〕2161號),《國家物價局 財政部關于發布中央管理的教育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及標準的通知》(價費字〔1992〕367號),《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財政廳關于明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復函》(魯發改成本〔2021〕472號) | 教育部門招生考試機構 | 參加考試的人員 | 報名考務費45元/科次、實踐課程考核費80元/科次、畢業論文指導答辯費(本科)文科類230元/人次,理科類260元/人次、畢業生審定費50元/人、轉考手續費20元/人次。 | |
| 2 | 全國公共英語等級考試 | 繳入地方財政專戶 | 《財政部 國家計委關于教育部考試中心有關考試收費問題的復函》(財綜字〔1999〕110號),《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重新核定教育部考試中心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發改價格〔2003〕2161號),《關于進一步規范教育招生考試收費征繳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魯財綜〔2014〕18號),《山東省物價局 山東省財政廳關于全國公共英語等級考試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復函》(魯價費函〔2017〕38號) | 教育部門招生考試機構 | 參加考試的人員 | PETS1B-PETS2級筆試(含聽力)60元/人·級,口試40元/人·級;PETS3-4級筆試(含聽力)90元/人·級、口試50元/人·級。 | 有效期自2017年6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 | |
| 3 | 高考(含成人高考)考試 | 繳入地方財政專戶 | 國家物價局 財政部關于發布中央管理的教育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標準的通知(價費字〔1992〕367號),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重新核定教育部考試中心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發改價格〔2003〕2161號),《關于進一步規范教育招生考試收費征繳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魯財綜〔2014〕18號),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東省財政廳關于重新明確成人高考報名考試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19〕113號),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東省財政廳關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19〕1087號),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東省財政廳關于明確高考技能考試與高校組織的招生考試收費政策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20]829號),《山東省財政廳 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調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外語口語測試費征繳管理政策的復函》(魯財稅〔2020〕33號) | 教育部門招生考試機構 | 參加考試的人員 | (一)普通高考:1.省考試院統一組織。報名費40元/生,考試費:語數外30元/生.科;綜合科(專業知識)40元/生.科;美術、音樂與舞蹈專業測試,初試110元/生(含報名費),復試40元/生;體育專業,測試初試費120元/生(含報名費),復試40元/生。2.學校組織。春季高考技能考試90元/生(含報名費),復試40元/生;小語種招生、保送生、自主選拔招生、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考試報名費30元/生,筆試40元/科,面試50元/生;藝術、體育(特長生)測試初試120元/生,復試40元/生;(二)成人高考:報名費40元/生,考試費:綜合科40元/生.科,其他科30元/生.科。 | ||
| 4 | 研究生招生考試 | 繳入地方財政專戶 | 《教育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進一步規范高校教育收費管理 若干問題的通知》(教財〔2006〕2號),《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重新核定教育部考試中心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發改價格〔2003〕2161號),《關于進一步改革和完善普通高等學校收費制度的通知》(教財〔1992〕42號),《關于進一步規范教育招生考試收費征繳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魯財綜〔2014〕18號),《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財政廳關于重新明確研究生招生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20}616號) | 教育部門招生考試機構 | 參加考試的人員 | 初試:碩士藝術建筑類220元/生,其他專業180元/生,博士220元/生;復試:碩士藝術建筑類80元/項,其他專業60元/項,博士90元/項, 省委黨校招收的在職研究生招生考試為每生100元。 | ||
| 5 | 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 | 繳入地方財政專戶 | 《國家物價局 財政部關于發布中央管理的教育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標準的通知》(價費字〔1992〕367號),《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重新核定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8〕3699號),《關于進一步規范教育招生考試收費征繳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魯財綜〔2014〕18號),《關于重新明確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19〕112號) | 教育部門招生考試機構 | 參加考試的人員 | 大學英語四、六級和大學少數語種考試考務費為32元/生(含上繳教育部考試中心費用)。 | ||
| 6 | 全國外語水平考試 | 繳入財政專戶 |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重新核定教育部考試中心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發改價格〔2003〕2161號) | 教育部門 | 參加該考試的考生 | 每份試卷50元 | ||
| 7 | 專科起點本科入學考試 | 繳入地方財政專戶 | 《教育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進一步規范高校教育收費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教財(2006)2號)、《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重新核定教育部考試中心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發改價格〔2003〕2161號)、《關于進一步規范教育招生考試收費征繳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魯財綜〔2014〕18號),省物價局、財政廳《關于專科起點升本科入學考試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復函》(魯價費函〔2016〕80號) | 教育部門招生考試機構 | 參加考試的人員 | 每科次30元,共4科。 | 自2016年11月15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1年11月14日。 | |
| 8 | 計算機等級考試 | 繳入地方財政專戶 |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清理規范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通知》(魯政辦發〔2013〕110號),《關于進一步規范教育招生考試收費征繳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魯財綜〔2014〕18號)),《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財政廳關于重新明確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21〕473號) | 教育部門招生考試機構 | 參加考試的人員 | 計算機應用能力等級考核報名費:30元/人.模塊;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費:一、二、三級每級每人72元,四級每人112元;中學信息技術等級證書考試費:25元/人。 | ||
| 9 | 同等學歷申請碩士、博士學位水平全國統一考試 | 繳入財政專戶 | 《教育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進一步規范高校教育收費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教財〔2006〕2號),《國家計委 財政部關于調整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評估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計價格〔2000〕545號) | 教育部門 | 參加該考試的考生 | 學位中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學位委員會辦公室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高校組織同等學歷人員申請碩士學位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向參加考試人員收取報名考試費的收費標準為:外語水平考試每人100元,學科綜合考試每人100元。 | ||
| 10 | 普通話水平測試 | 繳入地方國庫 |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同意收取普通話水平測試費和國家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書工本費的復函》(財綜〔2003〕53號),《關于規范普通話水平測試費征繳有關問題的通知》(魯財綜〔2012〕47號),《關于重新明確普通話水平測試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19〕217號) | 教育部門語言文字工作管理機構 | 參加考試的人員 | 在校生每人次25元,貧困生免收;其他人員每人次50元。 | ||
| 11 | 保送生測試 | 繳入財政專戶 | 《教育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進一步規范高校教育收費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教財〔2006〕2號) | 教育部門 | 參加該考試的考生 | 高校考試費收費標準,國家有明確規定的,按現行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提出意見,報同級價格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審批。 | ||
| 12 | 藝術類、體育類學生入學專業測試 | 繳入財政專戶 | 《教育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進一步規范高校教育收費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教財〔2006〕2號) | 教育部門 | 參加該考試的考生 | 高校考試費收費標準,國家有明確規定的,按現行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提出意見,報同級價格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審批。 | ||
| 13 | 高水平運動員以及其他特殊類型學生入學測試 | 繳入財政專戶 | 《教育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進一步規范高校教育收費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教財〔2006〕2號) | 教育部門 | 參加該考試的考生 | 高校考試費收費標準,國家有明確規定的,按現行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提出意見,報同級價格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審批。 | ||
| 14 | 自費來華學生報名考試 | 繳入財政專戶 | 《國家教育委員會、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關于調整自費來華留學生收費標準的通知》(教外來〔1998〕7號),《教育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進一步規范高校教育收費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教財〔2006〕2號) | 教育部門 | 參加該考試的考生 | 高校考試費收費標準,國家有明確規定的,按現行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提出意見,報同級價格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審批。 根據我國政府與派遣國雙邊協議來華的自費生,應按接受學校規定的自費生收費標準交納各項有關費用;享受我國政府部分免費待遇的留學生,應按上述標準交納免交部分之外的有關費用。 | ||
| 15 | 體育特殊專業招生考試 | 繳入財政專戶 | 《關于調整體育特殊專業招生考務費標準的通知》(計價格〔2000〕1553號),《教育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進一步規范高校教育收費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教財〔2006〕2號) | 體育部門 | 參加該考試的考生 | 普通高等學校收取的運動訓練和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單獨招生考試的考務費收費標準為20元,向成人高等學校收取的運動訓練專業單獨招生的考務費收費標準為50元。 高校考試費收費標準,國家有明確規定的,按現行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提出意見,報同級價格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審批。 | ||
| 16 | 全國計算機應用技術證書考試 | 繳入地方財政專戶 | 《財政部 國家計委關于教育部考試中心有關考試收費問題的復函》(財綜字〔1999〕110號),《關于重新核定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8〕3699號),《山東省物價局 山東省財政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重新核定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魯價費發〔2010〕22號),《關于進一步規范教育招生考試收費征繳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魯財綜〔2014〕18號) | 教育部門招生考試機構 | 參加考試的人員 | 每人每模塊9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