槐蔭區委編辦圍繞職能運行監管,創新推行當好職能運行監管“指揮員、協調員、裁判員、監督員、參謀員”,積極構建全方位職能運行監管體系,著力打造具有槐蔭特色的創新品牌。
“一套制度”一體推進,當好職能運行監管“指揮員”。區委編辦著力優化制度設計,健全工作辦法,完善工作機制,制發《區級機關履職評估辦法》《區級機關職能運行監管辦法(試行)》《區級黨政工作部門職責分工協商協調辦法(試行)》,為職能運行監管工作提供科學的制度支撐。
“兩個融合”內外聯動,當好職能運行監管“協調員”。按照全員參與原則,打破科室界限,形成科室間相互配合又各有側重的內部監管隊伍。健全外部聯動配合機制,組建工作專班,切實推動職能運行監管由“單打獨斗”變“合力攻堅”。
“三張清單”三管齊下,當好職能運行監管“裁判員”。打造縱向銜接的權責清單,指導全區30個政府部門共認領發布行政權力事項3758項、公共服務事項263項、責任事項11356項;打造橫向協同的職責邊界清單,梳理涉及23個區級政府部門職責邊界事項48項,厘清審批與教育、市場監管等18個領域130個事項的審管邊界;打造內部運轉的職責任務清單,細化分解職責1947條,編制崗位規范工作流程569個。
“四種監管”四輪驅動,當好職能運行監管“監督員”。創新采用“日常跟進+專項評估+年終總評+數據監管”的方法推進監管評估。圍繞區委、區政府“125510”工作體系對全區18個牽頭單位、66個責任單位開展全鏈條職能運行監管評估,服務全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五個掛鉤”五位一體,當好職能運行監管“參謀員”。堅持結果導向,推動職能運行監管評估結果與科學界定部門職責分工、高質量發展綜合績效考核、優化資源配置、理順體制機制、“大監管”體系相掛鉤,全面提高機構編制資源配置率和使用效益。
編輯:吳曉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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