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1137010000418859XL/2023-01268 組配分類: 專家解讀
- 發布機構: 市政府辦公廳 發布日期: 2023-11-04
- 標題: 專家解讀《濟南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濟南市水平衡測試管理辦法的通知》
- 發文字號:
專家介紹:曹升樂 山東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
水平衡是指各用水單元或系統的輸入水量之和應等于輸出水量之和;水平衡測試是以用水單位為對象,對其用水單元或系統的水量實施系統測量、統計、計算和分析,根據水量平衡原理,分析查找問題并提出持續改進建議的過程。用水單位通過開展水平衡測試,可以建立用水檔案,健全計量設施,摸清用水現狀,了解用水水平,判斷是否存在漏水點,找出薄弱環節和節水潛力,并采取提升改造措施,達到科學管理、節約用水的目的。
濟南市人民政府于2023年11月3日印發了《濟南市水平衡測試管理辦法》(濟政發〔2023〕10號),作為濟南市節約用水制度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對規范和促進濟南市水平衡測試工作具有重要作用。
一、內容全面,可操作性強
《濟南市水平衡測試管理辦法》共十二條,明確了市、區縣水務部門分級管理權限、測試對象和測試周期、測試要求和相關標準、年度測試計劃的確定和公布、特殊情形的處理、實施論證和結果運用、有關罰則等內容,語言簡練、條理清晰、內容全面,可操作性強。
二、相關規定符合濟南實際
根據濟南市用水單位實際情況和上級政策法規要求,對測試范圍進行了適當擴充和調整,將年用水量20萬立方米及以上的用水單位納入測試范圍,在充分考慮覆蓋面的同時,體現了“緊盯重點”和“管精管好”的要求。結合日常管理實際,對確因客觀原因不能按期開展水平衡測試工作的,以及因關停、搬遷、并轉等原因無法開展水平衡測試工作的特殊情形,作出了相應的規定,提出處理措施,讓執行人員在面對這類問題時,能有法可依。
三、獎懲結合,激發用水單位內生動力
一是組織《水平衡測試報告書》實施論證,對不符合有關標準和規范要求的,督促指導用水單位整改復測,將進一步提高水平衡測試質量。二是在水平衡測試過程中,發現用水單位有不符合節約用水要求等問題的,要求其立即整改,將切實提高用水單位節水管水水平,杜絕不合理的用水現象。三是將水平衡測試結果作為年度用水計劃調整、節水型載體申報或復核、節約用水獎勵評選的依據,將充分調動用水單位開展水平衡測試工作的積極性。
《濟南市水平衡測試管理辦法》的印發實施,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濟南市水平衡測試管理工作,切實提高水平衡測試工作科學化、規范化、標準化水平,促進用水單位合理用水、提高用水效率,為節水型社會建設提供有力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