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1137010000418859XL/2023-14980 組配分類: 領導干部解讀
- 發布機構: 市政府辦公廳 發布日期: 2023-12-31
- 標題: 領導干部解讀《濟南市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
- 發文字號:
2023年12月30日濟南市人民政府印發《濟南市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市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單哲同志現將文件解讀如下:
問:《辦法》修訂的必要性是什么?
答: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屬于政府強制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主要用于建筑區紅線以外的城市道路、橋梁、綠化、環衛、供水、供氣、供暖等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為濟南市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提供了重要資金保障。《濟南市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濟政發〔2018〕33號)(以下簡稱原《辦法》)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已不能滿足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使用和管理需求。市財政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財政部關于印發<政府性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綜〔2010〕80號)、《山東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有關事項的通知》(魯財稅〔2023〕1號)等相關文件,在廣泛調研的基礎上,結合我市實際,對原《辦法》進行了修訂。
問:《辦法》的用途是什么?
答: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屬于政府強制征收的政府性基金。《辦法》的出臺,是為了規范我市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的征收、使用和管理,保障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確保政府性基金及時、足額入庫。《辦法》明確了適用范圍、征收對象、征收主體;完善了征繳環節,明確建設單位或個人應在領取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前繳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合并了征收項目,我市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不再區分綜合配套費和專項配套費;明確了減免條款,嚴格按照省財政廳《通知》的減免相關規定執行;增加了退庫條款。《辦法》對進一步做好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的征收、管理、使用工作,使征收管理工作更加規范,為濟南市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繼續提供有力的資金支持具有現實意義。
問:下一步工作打算是什么?
答:下一步,財政部門將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認真抓好組織實施,一方面加強對區縣(功能區)工作指導,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科學規劃、靠前服務,統籌各類基礎設施布局,同步建設、同步竣工、同步交付,提升配套建設精準性、系統性水平,提升城市綜合承載力。一方面發揮財政部門財會監督主責職能,確保應收盡收,應免盡免,應減盡減,使各項政策精準落實到位。堅持依法依規征收、高效管理使用,更好發揮配套費綜合效益,持續提升城市品質,增進民生福祉。
新政策實施后,我們將嚴格按照“收支兩條線”規定,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進一步規范工作程序,優化辦理流程,按照法定權限開展配套費征收和使用管理工作,為企業和群眾提供便利,更好保障民生。
解讀機構及咨詢方式
解讀機構:濟南市財政局綜合處
具體聯系人:劉學英
咨詢電話:0531-51703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