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車站是公交車上下乘客時的臨時停靠點,有些車主卻為了一時方便,“任性”地將車輛停在公交車站附近,甚至還把公交車站當成了“停車場”。這不僅嚴重影響行人、擾亂車輛通行秩序,還存在極大的交通安全隱患。為有效應對此類情況,進一步營造文明有序的交通環境,助力全國文明典范城市創建,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介紹,濟南交警一方面不斷加強宣傳引導,強調違停的危害,讓文明“歸位”,另一方面加強路面巡邏及執法力度,嚴查機動車違法停車的行為。
違停=安全隱患大
增加交通安全隱患。在公交車站違停導致公交車無法進站,給乘客上下車帶來極大不便,或致使乘客繞行而引發交通事故,增加了安全隱患。
影響道路通行能力。在公交車站違停占用了有限的道路面積,使得公交車只能在道路上臨時停車,影響通行效率,且容易形成堵點,導致道路堵塞,同時也增加了碰撞事故以及追尾意外的發生。
影響城市形象。在公交車站違停影響了城市道路交通的整體環境,導致城市交通秩序混亂,影響城市文明形象。
違停=罰款+拖離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不得停車。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條規定: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并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并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
由此可見,在公交車站附近停車,是被法律所禁止的。不能只圖一人方便,卻影響其他人的出行安全。請自覺將車輛停入停車位,切勿在公交車站違法停車。
臨時停車要這樣停
在設有禁停標志、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
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要注意:自覺做到按照交通法規停放,不占用公交專用車道、消防通道、盲道停放;機動車在泊位停放時,做到順向停車、不跨泊位停車;不停在路口、機動車道、人行橫道等可能影響他人通行和設置有禁止臨時停車標志的地點;需要臨時停車上下人的車輛,應選擇合適停車點快上快下,并注意其他人員、車輛安全。
濟南交警特別提醒,請廣大市民遵守交通法規,養成良好的停車習慣,安全文明停車。
編輯:吳曉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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