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1137010000418859XL/2023-00808 組配分類: 領導干部解讀
- 發布機構: 市政府辦公廳 發布日期: 2023-08-22
- 標題: 領導干部解讀《濟南市促進會展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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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7日,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濟南市促進會展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市商務局黨組書記、局長趙治文同志現將文件解讀如下:
為更好發揮財政資金的導向和激勵作用,搶抓會展業發展新機遇,促進會展業高質量發展,進一步增強會展業服務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功能,加快建設會展名城建設,我市對2018年出臺的《濟南市促進會展業發展若干措施》(濟政辦字〔2018〕38號)(以下簡稱原《措施》)進行了修訂完善,今年8月17日我市出臺了《濟南市促進會展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共分為七個部分,23條具體措施。一是打造提升自主品牌展會;二是大力引進高端品牌展會;三是支持推進展館建設運營(展館提升改造、信息化,打造產業園區);四是培育壯大會展企業主體(企業落戶,并購重組);五是優化會展行業發展環境(公共服務保障,產業發展服務平臺,綜合評價指標體系建設,引導展會綠色低碳發展,人才培養);六是擴大會展業交流合作(加強宣傳推介、深化國內、國際交流合作;拓展海外會展活動);七是其他規定。為便于更好地知曉、理解相關內容,現作如下解讀:
一、進一步增強補貼針對性和實用性
(一)《若干措施》的起始補貼面積與原《措施》相比保持不變,對起始補貼金額、最高補貼限額進行了適當提升,即:起始補貼金額由原《措施》的10萬元,按專業展會、綜合性展會、新興題材展會分別提高至15萬元、20萬元、15萬元,最高補貼限額統一提高到100萬元;同時,為使政策更加精準、更具操作性,將增量面積的補貼方式由原來的按照整塊增量補貼變為按單位面積補貼。
(二)為引導區縣緊緊圍繞本地特色產業舉辦展會,提高辦展的針對性,將原《措施》中的支持品牌特色展會及節事活動,調整為只對具有本地產業特色的展會進行扶持,并限定一個縣區只能申報一個特色展會。
(三)適當調整了獲得國際展覽機構認證的展會項目(企業)的補貼標準:對獲得國際展覽聯盟(UFI)認證的會展項目(企業)補貼標準,由 50 萬元調整為 30 萬元,將加入國際展覽和項目協會(IAEE)、國際大會及會議協會(ICCA)等國際會展機構的補貼標準由10萬元提高到20萬元。
(四)為引導我市會展業向品牌化方向發展,新增了對連續三年獲得“濟南市品牌展會”項目的獎勵,即:一次性給予20萬元獎勵。
二、進一步加大對引進高端品牌展會的補貼力度
(一)進一步提高了對引進的展覽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展會的補貼力度,對國際權威機構來濟舉辦的展會,最高補貼可達400萬元;對國家部委和國家級一類行業協會(學會)來濟舉辦的展會,最高補貼可達350萬元。
(二)為鼓勵知名會展機構來我市設立總部或分支機構、長期在濟發展,從而壯大我市會展主體實力,對知名會展機構來濟設立總部或分支機構并舉辦大型展會,最高補貼可達500萬元。
三、進一步明確推進展館建設運營的補貼標準
《若干措施》延續了原《措施》中關于場館建設方面的支持政策,仍按照實際發生的費用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補貼,進一步明確了將展館的信息化、智能化建設提升納入補貼范圍,以適應會展業數字化發展方向。
四、新增對培育壯大會展企業主體的補貼
新增了對年度累計舉辦展會面積超過10萬平米以上的會展企業給予獎勵的內容,鼓勵會展企業做大做強。
五、保留了優化會展行業發展環境的相關內容
繼續保留了對綠色會展項目的支持,增加了完善會展業發展領導小組管理機制的內容;為完善會展業發展服務支撐體系,明確了網絡平臺建設、品牌展會評估認定等工作的補貼標準。
六、繼續對擴大會展業宣傳交流合作進行補貼
繼續列支一定數額的經費,用于加大對我市會展業的宣傳和推介。
七、其他規定
明確了文件的有效期自2023年9月17日至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