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7010000418859XL/2024-01693 | 主題分類: | 政府 |
|---|---|---|---|
| 成文日期: | 2024-12-30 | 發布日期: | 2024-12-30 |
| 發布機關: | 濟南市人民政府 | 統一編號: | 無 |
| 標??題: | 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濟南市居民住宅小區供水設施改造實施方案的通知 | ||
| 發文字號: | 濟政辦字〔2024〕36號 | 有?效?性: | |
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濟南市居民住宅小區供水設施改造實施方案的通知
濟政辦字〔2024〕36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
《濟南市居民住宅小區供水設施改造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2016年6月印發的《濟南市居民住宅小區二次供水設施改造工作實施方案》(濟政辦字〔2016〕45號)同時廢止。
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4年12月30日
(聯系電話:市水務局供水管理處,51702378)
(此件公開發布)
濟南市居民住宅小區供水設施改造工作實施方案
為規范我市城區居民住宅小區供水設施建設和管理工作,保障供水水質和服務質量,進一步提升城市供水服務專業化水平,根據國家有關部署和省有關工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思路
全面貫徹落實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戰略,積極推進公共供水管網漏損控制治理工作,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消除居民小區供水水質安全隱患,解決城市供水“最后一公里”的安全問題。按照“政府主導、企業運作,用戶自愿、統籌推進,分步實施、保障安全”的原則,改造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設施,并交由供水企業統一管理;對居民用水計量設施實施“一戶一表”計量改造,實現精準計量和供水服務同網同質。
二、基本要求
(一)實施范圍。全市城鎮公共供水范圍內尚未實施改造并移交供水企業統一管理的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設施和配套管網以及尚未實施“一戶一表”計量改造工程的居民用戶水表。
(二)改造內容。更新二次供水設備,改造供電及用電計量系統,合理配置消毒、水質在線檢測、安防預警和調度管理設備,滿足信息化管理要求;新(改)建泵房建筑物(構筑物),滿足設施設備安全運行要求;改造小區紅線內供水管網及附屬設施,滿足管網漏失率控制要求;對未實現“一戶一表”計量出戶的居民用戶水表實施“一戶一表”改造。
(三)移交權限。經業主大會決定,改造后的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設施及其附屬設施(包括泵房),由供水設施產權或管理單位移交供水企業無償使用、管理和維護。
(四)時限要求。供水設施改造工作于2027年12月底基本結束。
三、實施程序
(一)組織申報。小區業主委員會依照《濟南市物業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組織召開業主大會表決供水設施改造移交事項。未成立業主委員會的居民小區,由街道辦事處指導社區居民委員會召開小區業主大會表決。表決通過后,小區開發建設單位或小區供水設施管理單位將收集整理的泵房建設手續和建筑物圖紙、衛生許可證,以及二次供水設施設備檔案和工藝、電氣圖紙、地下管網圖紙等完整資料(以下簡稱相關資料)移交業主委員會或社區居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或社區居民委員會持相關資料以書面形式向當地水務部門提出改造移交申請,經當地區縣政府(含功能區管委會,下同)審核后,報市水務部門列入供水設施年度改造計劃。
(二)工程實施。列入年度改造移交計劃的項目,由供水企業負責按照有關設計規范制定技術改造方案,并與業主委員會或社區居民委員會共同向全體業主公示后組織實施改造工作。街道辦事處、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公司應為實施改造工程提供必要條件,落實公共通道、施工場地等,保證施工、巡檢、維護等人員、車輛出入,協助處理糾紛、投訴等問題。原泵房不能滿足改造條件需提供建設場地和設備用房的,由業主委員會或社區居委會召開業主大會通過后實施。
(三)移交管理。二次供水設施改造完成后,供水設施產權或管理單位應與供水企業辦理二次供水設施移交手續。二次供水設施運行電費執行居民用電價格,運行維護費用納入城市供水運行成本。
四、有關要求
(一)市水務部門牽頭協調發展改革、財政、住房城鄉建設、自然資源和規劃、行政審批服務等部門和區縣政府定期會商研究工作,統籌推進居民住宅小區供水設施改造相關工作。區縣政府作為居民住宅小區供水設施改造的責任主體,具體負責轄區供水設施改造的組織申報、資金籌集、施工協調、宣傳動員和維穩等工作。
(二)歷下區、市中區、槐蔭區、天橋區、歷城區和濟南高新區改造資金由市、區兩級政府、供水企業和居民用水戶按一定比例分擔。其中,二次供水設施和配套管線改造資金供水企業承擔50%,政府補助50%(市、區兩級財政按4∶6的比例分擔);“一戶一表”改造資金,居民用水戶承擔30%,供水企業承擔30%,政府補助40%(市、區兩級財政按4∶6的比例分擔);低保對象和特困人員“一戶一表”改造資金居民承擔部分由政府補貼50%。其他區縣及功能區可結合實際,自行制定改造資金分擔比例,按照支出責任落實本級財政承擔資金。
改造資金通過多渠道籌集,優先使用超長期國債或中央預算內資金支持符合條件的居民住宅小區供水設施改造,積極申報地方政府專項債券,市、區縣兩級財政落實支付責任,供水企業足額落實自籌資金部分,確保專款專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三)全市各級各有關部門(單位)要發揮媒體宣傳和社區網格員作用,積極開展居民住宅供水設施改造宣傳工作,向群眾講透政策,引導群眾配合,推動改造工作順利開展。
(四)市水務部門、各區縣政府要定期跟蹤調度工作推進情況,加大工作指導和督促力度,及時解決工作推進中的各類問題,保障各項工作按計劃實施。
本方案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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