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序號三十八已完成整改,按照省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山東省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驗收銷號工作規定>的通知》(魯環督改辦〔2022〕8號)要求,現將已完成問題整改及情況進行公示:
(一)整改任務內容
檢測弄虛作假,抽查的濱州市、東營市6家機動車檢測機構均存在問題,其中濱州鄒平市廣通汽車檢測有限公司、博興縣博昌機動車檢測中心在車輛明顯排放黑煙情況下,仍出具檢測合格報告。抽測東營市44輛非道路移動機械,尾氣排放不合格率達38.6%。
(二)整改目標
強化日常監管,發現一起、處理一起。
(三)整改措施
1.開展專項檢查。不定期開展排放檢驗機構專項檢查,聯合公安、市場監管部門每年開展2輪次聯合監督檢查,通過監管平臺嚴格審核排放檢驗數據。
2.強化日常監管。各區縣(功能區)對轄區內檢驗機構監督檢查實現月度全覆蓋,重點針對違規檢測、弄虛作假行為等進行監督檢查,督促機動車檢驗機構規范檢測。
3.嚴肅問題處理。對發現的不規范問題,督促立行立改。依法嚴厲打擊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排放檢驗弄虛作假、屏蔽和修改車輛環保監控參數等違法行為,對偽造檢驗結果、出具虛假報告的排放檢驗機構,生態環境部門對其依法從嚴處罰;情節嚴重的,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取消其檢驗資格;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負責依法處理。
4.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管。落實非道路移動機械編碼登記、進撤場報備、高排放禁用區等制度,組織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督抽測,嚴厲打擊排放超標、冒黑煙、闖入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區域等違規行為。
(四)整改完成情況
1.全面開展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專項監督檢查
根據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的關于東營、濱州市機動車排放檢驗弄虛作假的問題,濟南市開展舉一反三專項監督檢查,分別于2021年6月、8月、9月開展三輪次,共檢查機動車檢驗機構62家次,發現問題168項,對15家存在不規范檢測問題的檢驗機構暫停聯網,移交相關區縣(功能區)生態環境部門監督整改,對4家存在違法問題的檢驗機構立案處罰,共處罰款35.8萬元。同時,將發現的問題形成通報印發全市,要求各區縣(功能區)進一步落實現場監督檢查月度全覆蓋工作要求,重點加強對類似東營、濱州典型問題的核查,發現存在相同、相似問題的,一律嚴肅處理,涉及違規檢測、出具虛假檢驗報告的依法嚴格查處。
2.不斷強化機動車排放檢驗日常監管
進一步健全多部門齊抓共管、聯動聯處機制,強化機動車檢驗機構日常監督管理,嚴厲打擊機動車檢測弄虛作假違規檢測行為。2022年以來全市開展多部門機動車檢驗機構聯合監督檢查5輪次,抽查檢驗機構45家次,發現問題108項,實現各區縣(功能區)全覆蓋,對存在的問題安排區縣(功能區)進行監督整改。市生態環境局每月對全市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現場監督檢查全覆蓋,通過監管平臺遠程審核檢驗數據,2022年以來共組織開展監督檢查2275家次,遠程審核檢驗數據7.27萬條,發現問題已由轄區生態環境部門督促整改,對12家存在違法違規檢測問題的檢驗機構進行立案處罰,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共計114.06萬元。
3.嚴格非道路移動機械日常監管
一是持續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編碼登記與定位安裝,截至目前,累計編碼登記非道路移動機械6.3萬臺,安裝定位裝置機械4.3萬臺。二是調整高排放禁用區,印發《濟南市人民政府關于劃定非道路移動機械高排放禁用區的通告》(濟政發〔2022〕21號),將高排放禁用區擴大到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駐地,并逐步加嚴禁用標準。三是施行施工工地進出場報備制度,要求全市在建施工工地建立健全進出場報備制度,將進場作業機械的信息上傳至市生態環境局,杜絕使用未編碼機械、冒黑煙機械、排放超標機械等。四是加強機械檢查檢測力度,各區縣每月檢查檢測非道路移動機械不少于80臺,其中檢測比例不低于20%,2022年以來,市區兩級生態環境部門聯合主管部門以施工工地、物流園區、工業企業等為重點,累計檢查機械2.2萬余臺次,發現未落實出入場報備等各類問題1033個,已督促完成整改;抽測機械1.1萬臺次,發現排放超標機械194臺,區縣分局已下達撤場停用通知,督促超標機械維修維護,為強化監管效能,依法對冒黑煙、排放不達標、違反高排放禁用區規定等共16起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處罰,共計罰款5.64萬元。
(五)銷號驗收情況
該項反饋問題整改情況于2024年2月6日通過省生態環境廳組織的銷號驗收。
以上整改情況向社會公示,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間向濟南市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反映。
公示時間:2024年2月18日-2024年2月29日,共10個工作日。
受理電話:51708624 66608698
受理時間:9:00-17:00(工作時間)
濟南市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
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2月18日
編輯:王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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