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濟南市城鄉水務局發布《關于組織申報2024年濟南市節約用水獎勵的通知》。
《通知》中說,根據《濟南市節約用水獎勵辦法》規定,經研究,現開始組織申報2024年度濟南市節約用水獎勵工作。節約用水獎勵的申報主體為企業、公共機構、園區、居民小區(社區)和灌區(農業產業園)。獎項共設一等獎10個,每個獎勵10萬元;二等獎20個,每個獎勵5萬元;三等獎30個,每個獎勵3萬元。
節水型單位(企業、公共機構、園區)的申報條件為:取得市級及以上節水型單位(企業、公共機構、園區)、水效領跑者、節水標桿、工業節水示范(典范)企業等節水稱號;按要求開展水平衡測試,形成符合相關標準的水平衡測試報告書,并完成測試中發現問題整改工作;有合法的取用水資源手續,近兩年內無取水超計劃、取用水違法行為記錄;積極配合城鄉水務主管部門日常管理工作,嚴格按照《濟南市節約用水條例》及配套制度開展節約用水工作,未出現違反節水、供用水和水資源管理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
節水型居民小區(社區)的申報條件為:取得市級及以上節水型居民小區(社區)稱號;常態化開展節水宣傳;積極配合城鄉水務主管部門日常管理工作,嚴格按照《濟南市節約用水條例》及配套制度開展節約用水工作,未出現違反節水、供用水和水資源管理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
節水型灌區(農業產業園)的申報條件為:取得市級以上節水型灌區(農業產業園)、水效領跑者、節水標桿等節水稱號;有合法的取用水資源手續,近兩年內無取水超計劃、取用水違法行為記錄;積極配合城鄉水務主管部門日常管理工作,嚴格按照《濟南市節約用水條例》及配套制度開展節約用水工作,未出現違反節水、供用水和水資源管理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
申報流程為:3月15日前,符合申報條件的用水單位向城鄉水務主管部門提交申報材料(一式一份)和電子版。3月22日前,各單位、區縣(功能區)城鄉水務主管部門對用水單位的申報材料進行初審,重點審核用水單位是否符合申報條件,并在申報表上加蓋公章后,將用水單位申報材料報市節約用水辦公室。
此外,已獲得各級節水獎勵資金的單位,在節水工作中無新成效、新貢獻的,不得重復申報節水獎勵。已獲得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節水獎勵資金的節水型灌區(農業產業園),不再給予節水獎勵。節約用水獎勵資金應當用于節水宣傳、節水技術改造、雨水集蓄利用、再生水利用等節水相關工作。
編輯:吳曉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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