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問題(序號十八)涉及濟南市相關內容已整改完成,根據《濟南市貫徹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驗收銷號工作規定》有關要求,現將整改落實情況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務內容
黃河流域生態保護仍有差距。山東省作為黃河流域經濟和人口大省,理應在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上作出表率,但一些地方和部門“以水而定、量水而行”理念樹得不牢,水資源保護與利用方面問題突出。
二、整改目標及完成情況
整改目標:全方位貫徹“四水四定”原則,全力打造黃河流域節水典范城市。
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一是高標準編制出臺《濟南節水典范城市建設方案》《濟南市黃河流域水資源集約節約利用規定》等重要文件,有序健全落實“四水四定”政策規劃體系。二是持續推進泰沂山區、小清河生態保護修復,不斷改善水生態環境質量,重點區域生態功能有效提升。三是扎實推動工農業節水控水,不斷提高水資源集約節約利用水平。
三、整改措施
(一)2021年10—12月,已相繼出臺《濟南市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規劃》及相關任務落實方案。制定了《濟南市節約用水“十四五”規劃》《濟南節水典范城市建設方案》《濟南市水資源綜合利用中長期規劃》,全方位貫徹“四水四定”原則,全力打造黃河流域節水典范城市。
(二)提升沿黃區域生態保護水平,一體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保護治理,筑牢黃河下游生態安全保障防線。推進泰沂山區、小清河生態保護修復,不斷改善水生態環境質量,提升重點區域生態功能。
(三)實施引黃灌區農業節水工程,推進大中型灌區節水改造和配套設施提升,重點加強邢家渡、胡家岸、田山等引黃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嚴格產業用水政策,嚴格執行工業用水定額和超定額累進加價,拉大高耗水行業與其他行業用水價差,倒逼高耗水產業有序退出。
四、整改措施具體落實情況
(一)有序健全規劃政策文件體系。一是加速明確黃河戰略實施路徑。2021年10—12月,相繼出臺《濟南市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規劃》及相關任務落實方案,全市縱深推動黃河重大國家戰略的規劃文件體系基本形成。二是有序健全落實“四水四定”政策體系。2021年以來,先后印發實施《濟南節水典范城市建設方案》《濟南市水資源綜合利用中長期規劃》《濟南市水土保持“十四五”規劃》《濟南市節約用水“十四五”規劃》《濟南市現代水網建設規劃(2021—2035年)》《濟南市黃河流域水資源集約節約利用規定》《關于加強濟南市再生水利用工作的意見》等政策文件,進一步完善政策體系,全方位貫徹落實“四水四定”原則。
(二)持續加強沿黃生態保護修復。一是持續推進水土保持工程。以泰沂山區為重點,完成徐莊小流域等4個小流域治理,治理水土流失面積100平方公里。扎實推進美麗幸福河湖建設,建成大汶河鋼城段、浪溪河等41條(段)省級美麗幸福河湖,持續開展河湖“四亂”常態化監管。二是不斷改善水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推進小清河生態保護修復,完成小清河沿線48公里風貌帶建設。壓茬開展冬春季水環境質量鞏固提升行動和汛期水污染隱患排查,不斷改善小清河水環境質量。2022年以來我市國控斷面水環境質量指數位居全省前列,其中小清河(濟南段)辛豐莊出境斷面水質年均值達到Ⅲ類及以上標準。有序推進“兩個清零、一個提標”,2023年以來持續開展中心城區雨污合流管網改造和城市內澇治理,改造雨污合流管網259公里,9個區縣(功能區)雨污合流管網實現清零。三是提升黃河下游重點區域生態功能。一體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保護治理,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全面推進,全市綠色礦山建成率居全省前列,2023年通過自然恢復、轉型利用、輔助再生、生態重建等模式生態修復歷史遺留礦山圖斑66個、面積約136公頃;推動濟南黃河百里風景區、濟南黃河防洪工程綠化提升,筑牢沿黃重點區域綠色屏障;對濟西、玫瑰湖、白云湖等7處沿黃濕地公園實施生態保護修復,完成生態修復82.14公頃,有效提升沿黃濕地生態功能。
(三)深入推動工農業節水控水。一是推動農業節水增效。在已完成邢家渡、胡家岸、田山等大中型引黃灌區農業節水改造基礎上,進一步推動葛店灌區等15處灌區續建配套及節水改造,推廣微灌、噴灌、水肥一體化等節水技術,2021年以來發展高效節水灌溉面積31.8萬畝,累計推廣水肥一體化30.54萬畝。二是推動工業節水。制定印發《濟南市城鎮非居民用水超定額(計劃)累進加價制度》,嚴格產業用水政策,執行工業用水定額和超定額累進加價,開展工業節水知識培訓,引導工業企業開展節水技術改造,持續推動工業企業節水控水,提高水循環利用效率。2023年度,全市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9.82立方米,較2020年降低10.1%。全市萬元地區生產總值用水量降低至14.07立方米,較2020年降低17.6%。節水型社會達標縣域建成率100%,連續22年保持國家節水型城市稱號,趵突泉等重點泉群實現21年持續噴涌,水資源集約節約利用水平實現明顯提升。
五、銷號驗收情況
完成整改任務后,組織相關責任部門、區縣(功能區)完成了自我驗收,于2024年7月15日按程序向省發展改革委申請銷號驗收。經組織專家評審,省發展改革委、省水利廳認為我市已完成整改任務,已于2024年12月17日向我市出具同意銷號驗收的意見。
以上整改情況向社會公示,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間向濟南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反映。
公示時間:2025年1月9日—2025年1月23日,共10個工作日。
受理電話:51708624、51707185。
受理時間:9:00-17:00(工作時間)。
濟南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2025年1月9日
編輯:尚明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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