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公布2025年度中共濟南市委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資格復審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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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2025年度中共濟南市委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有關規定,現將2025年度中共濟南市委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的方式 資格復審以現場審查的方式進行。 二、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 時間:2025年6月11日 地點:濟南市歷下區龍鼎大道1號龍奧大廈8樓E區817室 三、需提交的證明材料 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需向招聘單位提交以下資料原件及復印件: 1.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查看原件,留存復印件)。 2. 《濟南國際合作促進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留存原件)。 3. 《誠信承諾書》(本人簽字,留存原件)。 4. 面試準考證(查看原件,留存復印件)。 5. 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認證報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打?。ú榭丛舸鎻陀〖髮W階段也需提供)。 6. 崗位要求取得的專業資格證書(查看原件,留存復印件)。 7. 在職人員應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證明(留存原件,參考樣式見附件)。 8. 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張。 9. 其他材料 (1)在職人員應提交有用人管理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證明(如該階段確不方便出具,經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并經招聘單位審核同意后,也可在體檢和考察階段提供,書面申請參考樣式見附件)。現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工作單位不一致的,應出具與原單位解約的證明材料、與現工作單位的勞動合同及同意應聘證明。報名時無工作單位、現在有工作單位的,應出具現工作單位的勞動合同及同意應聘證明。已與報名時所在的工作單位解約或辭職、目前無工作單位的,應出具原單位解約證明材料并做出書面說明。 (2)留學回國人員和在港澳臺取得學歷學位人員應聘的,應提交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及有資質的機構出具的翻譯資料(查看原件,留存復印件)。暫未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的海外留學人員,可在考察和體檢階段提供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四、其他事項 1. 資格初審與資格復審結果不一致的,以資格復審結果為準。資格復審合格的現場領取《筆試準考證》,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筆試資格。在規定時間內筆試人選未向招聘單位現場提交相關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 2. 工作人員將通過電話與報考人員聯系,請應聘人員在報考期間保持通訊暢通。 咨詢電話:0531—51708655 中共濟南市委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2025年6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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