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1137010000418859XL/2020-20296 組配分類: 濟政辦字
- 成文日期: 2020-06-11 發布日期: 2020-06-15
- 發布機構: 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統一編號:
- 標題: 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濟南市政府部門制度建設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
- 發文字號: 濟政辦字〔2020〕23號 有效性:
市政府各部門(單位):
《濟南市政府部門制度建設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6月11日
(此件公開發布)
濟南市政府部門制度建設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
為深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完善政府部門(單位)制度體系,規范行政權力運行,按照市政府關于加強政府部門(單位)制度化、規范化建設和推進流程再造的部署要求,現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以完善政府部門(單位)權力運行制度、建設法治政府為目標,堅持依法、規范、高效、便民原則,創新完善各類制度,優化更新工作流程,有效規范權力運行,力爭經過三年努力,建成比較完備的政府部門(單位)制度體系,基本實現權責制度化、流程標準化、運行規范化,為構建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現代化政府治理體系和全面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提供有效制度供給。
(二)工作要求。
1.堅持權責法定。按照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的原則,進一步完善依法履職各項制度,確保政府部門(單位)各項工作職責均形成制度約束,逐步建成完備的制度體系,切實保障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
2.強化問題導向。要樹立鮮明的問題導向,著眼企業和群眾所急所需所盼,特別是針對社會反映突出、影響發展改革穩定的難點堵點焦點問題,從制度層面查找癥結、破除障礙,通過制定針對性制度措施來解決問題、優化環境、推動發展。
3.確保邊界清晰。要明確職責關系,明晰責任邊界,理順部門與部門、部門與區縣、部門與區縣部門之間的工作權限,著重解決權責交叉、邊界不清、遇事推諉、執行不力等問題,做到各盡其責、高效協作,不斷提升行政效能。
4.力求務實管用。要本著務實管用、簡便易行的原則,制定操作性強的制度,確保每項制度都能落地見效,提高制度的執行力。要注重搞好銜接,推進相配套的制度、流程和規范建設,增強制度約束的整體功能,形成“制度管用”的長效機制。
二、具體任務
市政府部門(單位)和承擔行政職能的黨委工作機構要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三定”方案規定,參照《政府部門(單位)制度建設參考文本》(詳見附件1),理清權責清單、職責邊界清單,逐項配套制度、優化流程,形成完善的規范權力運行的制度體系。議事協調機構牽頭或承擔的工作、市委市政府交辦的任務等事項也要建立相關制度。
(一)完善權責清單制度。各部門(單位)依法依規準確梳理承擔的主要職責,動態調整權責清單,編制職責邊界清單,做到權責明確、邊界清晰。
1.動態調整部門權責清單。根據《山東省政府部門權責清單管理辦法》(魯政字〔2019〕247號)規定,各部門(單位)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立改廢釋要求、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和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機構職能調整等情況,參照省直部門系統權責清單的調整,對權責清單實施動態管理,完善調整本級權責事項名稱、類型、設定依據、編碼等要素。
2.明晰部門職責邊界清單。對需由兩個以上部門共同完成的職責事項,明確履職邊界,理順部門職責分工,納入部門職責邊界清單。
3.明確牽頭部門職責。全市議事協調機構辦公室所在部門要建立完善議事協調機構工作規則,確定主辦、協辦關系,明確工作協作機制。
4.明確市、區縣事權劃分。各部門(單位)按照省“市縣同權”部署要求,綜合運用直接下放、服務窗口前移、下放實質性審核權等方式,將市級行政許可事項調整下放給區縣實施,重點理順市級與區縣在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生態環境保護、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等方面的權責關系,形成市、區縣兩級分工合理、權責明晰的制度體系。
(二)完善權責運行制度。各部門(單位)針對“三定”方案規定的權責事項,建立配套制度,優化運行流程,確保運行規范、責任到崗、落實到位。
1.建立權責事項運行制度。各部門(單位)要針對權責事項、職責邊界事項,逐項建立工作制度,明確主體、明晰職責、壓實責任,確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人管。
2.優化再造運行流程。各部門(單位)要按照“減環節、減時限、減材料、減證明”的要求,進一步優化權責事項運行流程,確保運行鏈條中的每個崗位、每個環節有章可循、有規可依,形成運行規范、程序嚴密、高效便捷、監督有力的責任閉環。
3.建立健全工作規范。各部門(單位)要及時總結提升工作經驗,把實踐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經驗固化形成具有指導性、操作性的工作規范,不斷提升工作標桿。
4.完善自由裁量基準制度。各部門(單位)要依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對有裁量權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行政權力事項,進一步細化、完善自由裁量基準,嚴格按照規范的自由裁量基準執行,并在權責事項運行制度和流程中注明。
5.推進權責事項網上運行。各部門(單位)要按照省、市關于加快數據融合創新的部署要求,依托省市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逐步推進部門權責事項網上運行,重構市級政務服務事項接收、網上業務運行及“好差評”系統,形成完善的政務服務網上運行體系。
(三)完善依法行政保障制度。各部門(單位)要緊緊圍繞法治政府建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從源頭上促進權力公正、透明運行。
1.完善行政決策制度。建立決策公開制度,進一步完善公眾參與、專家咨詢、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的決策機制,推進決策過程公開。完善部門內部決策程序,防止隨意決策、不按程序決策等問題。
2.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全面建立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按照事前、事中、事后三個環節公示行政執法信息。對行政執法過程中執法程序啟動、調查取證、審查決定、送達執行等過程跟蹤記錄、實時留痕。落實重大執法決定前必須實施法制審核的要求,推進執法制度化、規范化。
3.健全政務公開制度。各部門(單位)根據新修訂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及時、完整、準確地公開政務信息,推進政務公開制度化規范化。對信息公開申請依法及時答復。定期分析因信息公開申請產生的行政復議、訴訟案件,特別是被糾錯、敗訴案件,進一步規范答復程序、格式、期限等,減少因答復不當造成的行政糾紛。
4.建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配套制度。各部門(單位)要依法履行行政復議答復職責,落實行政負責人出庭應訴等制度。定期分析研究行政復議糾錯和行政訴訟敗訴情況,查找執法中存在的問題,堅決糾正不當或違法行政行為。
5.嚴格責任追究制度。各部門(單位)要建立內部檢查監督制度,對行政權力運行情況進行定期檢查。建立責任追究制度,明確責任內容、責任主體,并根據存在的過錯和造成的后果,規定問責的內容和形式。
(四)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各部門(單位)要切實加強本部門本單位內部管理制度建設,全面涵蓋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工作紀律、學習培訓、公文辦理、安全節能等方面,形成一整套內部管理制度體系,為全面依法履行職能提供有力支撐和保障。
各部門(單位)可根據行業領域特點和實際工作需要,建立具有自身特色的其他制度規范。
三、實施步驟
(一)建章立制(2020年)。重點是各部門(單位)動態調整權責清單、編制職責邊界清單,逐項建立配套制度,全面優化運行流程,特別是要瞄準社會反映突出、影響發展改革穩定的難點堵點焦點問題,建立針對性、操作性強的制度規范。各部門(單位)務于2020年10月底前完成上述工作,并將形成的制度、清單等報送市委編辦、市司法局等部門審核驗收,按程序于2020年12月底前向社會公布。
(二)鞏固完善(2021年)。重點是各部門(單位)對上級權力下放、省市統籌、向區縣放權后的本部門(單位)權責事項進行動態調整,完善相應制度流程。繼續完善促進依法行政的相關保障制度和內部管理制度。
(三)優化提升(2022年)。重點是各部門(單位)根據國家、省、市“放管服”改革要求,進一步優化制度、流程,推進行政權力高效運行。按照省、市關于加快數據融合創新的部署要求,全面實現權責事項網上運行,提升企業和群眾體驗感、獲得感和滿意度,持續優化營商環境。
四、保障措施
各部門(單位)要將制度建設作為加快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創建法治政府示范市的重要內容,提高認識站位,強化工作措施,全力以赴抓好制度建設各項工作落實。
(一)嚴格履行程序。要嚴格落實制度建設有關程序規定,遵循科學決策原則,確保制度建設符合法律法規規章要求,切實提高制度建設質量和效率。擬設立可能對企業利益或公民權利義務產生影響的制度,要采取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公示公告、召開聽證會等多種形式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建議。屬于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范圍的,要嚴格按照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提交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上述制度出臺前,必須經過合法性審查審核,落實“三統一”(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公布)要求,正式發布后,按程序向上級有關機關備案。
(二)強化監督執行。市司法局要加強對各部門(單位)制度建設的指導監督,會同市紀委監委、市委編辦、市政府辦公廳、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大數據局等部門,對各部門(單位)制度建設審核把關。要將制度建設落實情況納入法治政府建設督察考核,作為檢驗各部門(單位)依法行政成效、評選依法行政示范單位的重要依據。要加強對制度執行效果的監督監測,每年選取部分重要制度開展后評估,充分聽取管理服務對象對制度實施效果的評價和完善建議,將后評估結果作為有關制度立改廢釋的重要依據。
(三)壓實工作責任。各部門(單位)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工作推進機制,層層壓實責任,嚴格按照實施步驟和進度推動工作,細化方案和責任分工,確保按時間節點完成各項任務。要明確分管領導、責任處室及負責人,按要求填報《政府部門(單位)制度建設“三年行動計劃”工作聯系人表》(詳見附件2)并加蓋單位公章,于6月20日前通過濟南電子政務辦公系統發送至市司法局(聯系人:劉洪濤、趙若霖,電話:66608174)。
2。政府部門(單位)制度建設三年行動計劃工作聯系人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