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公務員考試培訓廣告活動,濟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提示公務員考試培訓機構及廣告市場經營主體,制作、發布公務員考試培訓廣告,不得含有以下內容:
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考生;不得使用或者變相使用國家機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或者形象;不得使用虛假、不真實的數據、統計資料等引證內容;不得貶低其他培訓機構;不得含有對培訓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證性承諾的內容,如:“官方指定”“保過”“高上岸率”等內容;不得含有明示或者暗示有相關考試機構或者其工作人員、考試命題人員參與培訓的內容;不得利用科研單位、學術機構、教育機構、行業協會、專業人士、受益者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
編輯:張婉瑩
- 熱點推薦
- 相關閱讀
市口岸物流辦加強預算績效管理業務培訓工作
11-22
山東省第三批167家社會培訓評價組織名單出爐
11-21
濟南開展安全評價機構監管培訓
10-12
今年濟南市“三支一扶”計劃招募面試落幕
08-14
我市事業單位招聘筆試開考
07-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