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山東省教育廳發布《關于加強普通中小學校學生社團建設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強中小學校學生社團建設工作,充分發揮學生社團在激發學校辦學活力、促進學生全面發展中的重要作用。《通知》要求各學校要將社團建設納入年度總體規劃,堅持校長負責制,各地要將學生參與社團活動的情況納入對學校評價和督學視導重要內容,定期開展工作督促指導等。學校應科學安排活動時間,可利用自主選課日和課余時間自主安排社團活動。原則上各社團每周至少開展1次活動、每次不少于40分鐘。
《通知》強調,學校要將社團建設納入年度教育教學總體規劃,制定年度社團建設工作計劃,明確社團建設支持措施,予以各社團活動基本經費、場地器材及教師指導保障。同時,學校要充分發揮社團育人功能,挖掘校內外資源稟賦,堅持課程社團相融通,結合校本課程、特色課程、體藝課程、勞動實踐課程的研發,不斷豐富社團種類、開設社團活動課程,但不得借社團名義開展學科類培訓補習。
各地要指導學校依托社團建設成果,每年開展文化節、科技節、藝術節、體育節等展示活動和社團比賽,提高學校組織社團活動和學生參與社團活動的積極性。省級每年評選推廣一批優秀學生社團和社團建設示范校,并公布優秀學生社團指導教師。
編輯:吳曉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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