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輪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第13項問題濟南市已整改完成,根據《濟南市貫徹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驗收銷號工作規定》有關要求,現將整改落實情況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務
重點滲漏帶是泉水補給功能最強的區域,對保障泉水持續噴涌意義重大。2017年修訂的《濟南市名泉保護條例》明確,在泉域重點滲漏帶保護范圍內,禁止新建、擴建、改建影響地表水滲漏的建設項目;對占壓重點滲漏帶的建(構)筑物逐步進行清理恢復和遷建。督察發現,本應嚴格保護的重點滲漏帶被大量開發侵占。濟南市市中區興隆片區項目總建設用地面積達230萬平方米,大部分位于重點滲漏帶保護范圍;2018年建設的“桃李春風”聯排別墅和濟南趵突泉釀酒有限責任公司位于南部山區,分別侵占重點滲漏帶禁止建設區53畝和162畝。濟南市2019年發布的《濟南市名泉保護總體規劃》降低重點滲漏帶管控要求,將剛完成土地流轉的待建項目視為在建項目,劃入限制建設區,為重點滲漏帶開發建設“開口子”。截至督察進駐,限制建設區面積占重點滲漏帶面積的比例達40.6%。一大批實際尚未開工的項目規避《濟南市名泉保護條例》要求,繼續違規建設,進一步加劇重點滲漏帶被侵占。
二、整改目標及完成情況
整改目標:泉域重點滲漏帶生態功能基本穩定,生態環境狀況逐步改善,泉水補給能力進一步增強。
完成情況:已全部整改完成。一是摸清了被占壓的重點滲漏帶建(構)筑物底數,制定了工作方案。二是評估了重點滲漏帶保護范圍內有關建設項目,并按照評估意見,落實雨水收集入滲措施,減少對泉水補給造成影響。三是暫停實施重點滲漏帶內尚未開工的項目,對確需建設的公共設施和公益類項目進行依法依規審批。四是開展了重點滲漏帶對泉水補給入滲功能研究和評估,修編《濟南市名泉保護總體規劃》,強化重點滲漏帶管控要求。五是編制重點滲漏帶生態修復規劃設計方案,逐步開展重點滲漏帶實施生態治理。六是依法依規、規范處置南部山區違法違規建筑物。
三、整改措施
(一)2022年3月底前,對已經被占壓的重點滲漏帶開展詳細調查,摸清建(構)筑物底數,制定降低或減少對重點滲漏帶影響工作方案。
(二)2022年年底前,對重點滲漏帶保護范圍內的有關項目進行評估,按照泉水影響評價意見,落實雨水收集入滲措施,減少對泉水補給造成影響。
(三)重點滲漏帶內尚未開工的項目暫停實施,確需建設的區域交通設施、區域公用設施、重大民生設施等項目,依法依規按相關程序批準后實施。同時,建設單位在建設范圍內或相關區域規劃建設雨水收集入滲設施,確保雨水入滲總量不減少。
(四)組織開展重點滲漏帶對泉水補給入滲功能研究和評估,2023年年底前修編《濟南市名泉保護總體規劃》,實事求是優化重點滲漏帶范圍,強化重點滲漏帶管控要求,提高重點滲漏帶入滲補給能力。
(五)在已完成中井莊-下井莊等6處重點滲漏帶生態修復規劃設計方案的基礎上,2022年年底編制完成其他13處重點滲漏帶的生態修復規劃設計方案。根據重點滲漏帶生態修復方案,強化海綿城市建設、山體修復、河道疏浚促滲等有效手段,逐步對19處重點滲漏帶實施生態治理。
(六)依據2022年3月31日國務院專題會議精神,根據省委、省政府確定的濟南市南部山區違法違規建設問題整改方案,依法依規、精準科學對涉及的重點滲漏帶進行保護修復,對違法違規建筑物進行規范處置。
四、整改措施落實情況
(一)2022年1月完成了重點滲漏帶調查摸底。2022年3月編制完成了《泉域重點滲漏帶現狀調查情況和降低或減少重點滲漏帶影響工作方案》,2023年9月修訂了《降低(減少)重點滲漏帶影響工作方案》。
(二)2022年12月完成了重點滲漏帶內有關項目評估,落實雨水收集入滲措施,減少對泉水補給造成影響。
(三)完成了泉域重點滲漏帶調查摸底,建立了重點滲漏帶內已儲未供及已供未建項目(地塊)臺帳,暫停實施重點滲漏帶內尚未開工的項目。2023年3月1日新修訂《濟南市名泉保護條例》實施以來,對重點滲漏帶內確需建設的公共設施和公益類項目進行依法依規審批。
(四)2023年6月30日,《重點滲漏帶補給入滲功能研究評估報告》通過專家評審。修編《濟南市名泉保護總體規劃》,強化重點滲漏帶管控要求。
(五)2022年12月編制完成了重點滲漏帶生態修復規劃設計方案,通過專家評審,并印發實施,逐步開展生態修復。
(六)制定《濟南市南部山區及有關區縣違法違規建設問題整改工作實施方案》,定期將《濟南市南部山區及有關區縣違法違規建設問題整改工作進展情況》報送省違建別墅和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整改驗收情況
完成整改任務后,組織相關責任部門、區縣(功能區)完成了自我驗收,于2024年6月20日按程序向省水利廳申請銷號驗收。經組織專家評審,省水利廳認為我市已完成整改任務,已于2024年10月25日向我市出具同意銷號驗收的意見。2024年12月16日按程序向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申請銷號評估。經組織評估,于2024年12月31日向我市出具同意銷號驗收的意見。
以上整改情況向社會公示,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間向濟南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反映。
公示時間:2025年1月10日-2025年1月23日,共10個工作日。
受理電話:51707185、51708624、51767040(省水利廳)
受理時間:9:00-17:00(工作時間)
濟南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2025年1月10日
編輯:王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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