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1137010000418859XL/2025-00302 組配分類: 文字解讀
- 發布機構: 市政府辦公廳 發布日期: 2025-03-31
- 標題: 政策解讀:關于《濟南市保障性住房配售和封閉管理辦法》的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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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濟南市政府印發了《濟南市保障性住房配售和封閉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有關情況和政策解讀如下。
一、政策背景
2023年9月,國務院印發《關于規劃建設保障性住房的指導意見》(國發〔2023〕14號),提出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和供給,加快解決工薪收入群體住房困難,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和民生改善,推動建立房地產業轉型發展新模式。為落實國家保障性住房的決策部署,規范我市保障性住房相關工作,特制定了《管理辦法》,對保障性住房配售管理和封閉管理等工作提供政策依據。
二、決策依據
1.《國務院關于規劃建設保障性住房的實施意見》(國發〔2023〕14號)
2.《濟南市關于規劃建設保障性住房的實施意見》(濟政發〔2024〕4號)
三、出臺目的
為建立和完善保障性住房供應體系,加強保障性住房銷售管理,規范封閉管理流程,進一步夯實工作責任,加快解決工薪收入家庭和引進人才住房困難,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和民生改善,推動建立房地產業轉型發展新模式。
四、重要舉措
一是建立保障性住房輪候庫。保障性住房面向工薪收入家庭和引進人才兩類群體供應,對于具有產權型基本住房需求的家庭,可隨時提出申請,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將取得輪候資格、納入輪候庫管理,作為編制房源籌集計劃、政策起草制定等工作的數據支撐,積極回應群眾需求。
二是提供人性化政策銜接方式。為有效解決群眾住房問題,避免保障出現空檔,《管理辦法》明確了人性化的政策銜接方式,對于已購買房改房的家庭,可在退出房改房后申購保障性住房;正在承租公租房等配租型政策性住房的,可在申購時誠信申報,并在辦理入住前騰退所承租的政策性住房。
三是對中低收入家庭及高層次人才優先保障。保障性住房采取公開搖號的方式進行配售,同時按照“解困優先、人才優先”的原則,優先保障部分困難家庭及高層次人才,包括家庭收入符合我市中低收入標準的、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成員中有60周歲以上老人的家庭,及其他依法依規應優先保障的家庭。
四是建立封閉流轉機制。為充分保障保障家庭利益,購房家庭購買保障性住房可辦理不動產登記,并注明保障性住房、劃撥土地。保障性住房不得私自交易轉讓,不得用于居住以外的其他用途;保障性住房可以繼承,但不得重復享受。保障家庭可通過政府回購或輪候庫家庭內部流轉的方式予以退出。
五是加強保障性住房管理監督。保障性住房的審核、搖號、選房認購等過程全程公開,確保公開公平公正。保障性住房配售管理工作接受社會監督,對存在違規行為的申請家庭、相關部門、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按規定予以處理。
五、本級政策措施與上級的異同、特點
《管理辦法》在全面落實《國務院關于規劃建設保障性住房的實施意見》要求的基礎上,結合本市實際,突出以下特點:
(一)強化屬地管理,明確責任分工。在國家政策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地方政府及各區縣政府的主體責任,明確市區兩級各職能部門的責任分工,為推進保障性住房工作落實提供組織保障。
(二)細化管理要求,規范配售工作。結合濟南市實際,對保障性住房配售工作有關要求進行了細化,明確了保障范圍為工薪收入家庭和引進人才,并提出“解困優先、人才優先”的優先保障原則,確定了公開搖號的分配方式,使政策落地更具操作性。
(三)深化支持政策,加大保障力度。進一步深化住房公積金等支持政策,符合條件的保障性住房申購家庭可提取公積金支付購房款并可同時申請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15%,加大對申購家庭的支持力度。
六、聯系機構及聯系電話
濟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住房保障處
0531-82077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