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1137010000418859XL/2025-01476 組配分類: 常務會議議題解讀
- 成文日期: 2025-10-11 發布日期: 2025-10-11
- 發布機構: 市政府辦公廳
- 標題: 議題解讀:關于《濟南市文明執法規定》立法情況的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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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議題背景
為進一步提升文明執法水平,樹立行政執法隊伍良好風貌,增強人民群眾對行政執法的獲得感,市政府將制定《濟南市文明執法規定》列入2025年立法計劃。市司法局就立法思路、立法原則、重點問題以及主要解決措施等多次進行研究論證,多渠道聽取行政執法部門、企業和群眾的意見。按照立法程序,市司法局完成起草、審查、征求意見、評估論證和會簽工作,公開征求意見,組織專家評估論證,反復修改形成《濟南市文明執法規定(草案)》(簡稱《規定》),按程序提請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
二、議題主要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
4.《優化營商環境條例》;
5.《山東省行政程序規定》。
三、議題主要內容
《規定》共23條,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明確立法目的與適用范圍。該立法主要是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提升文明執法水平,樹立行政執法隊伍良好風貌,保障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適用范圍涵蓋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檢查等全類型行政執法活動和全市所有行政執法單位、行政執法人員。
(二)構建明晰的文明執法工作責任體系。明確市司法行政部門承擔全市文明執法工作的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職責;區縣司法行政部門承擔本行政區域內文明執法相關工作;行政執法單位作為責任主體,負責文明執法具體實施工作。構建了市司法行政部門領導、分級負責、協調推進的文明執法管理體系。
(三)規范行政執法人員文明行為。從“外在形象”到“內在言行”,對執法人員文明行為作出規范,為行政執法人員提供了行為遵循。明確行政執法人員應當恪守職業道德,自覺踐行執法為民理念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持寬嚴相濟、法理相融。明確行政執法人員文明行為規范。同時,嚴禁暴力執法或變相體罰、違規扣押物品、選擇性執法等六類與文明執法相悖的行為,劃定行政執法紅線。
(四)固化文明執法創新實踐成果。堅持立法與改革相銜接,將我市行之有效的改革創新舉措和經驗做法上升為規章制度,進一步優化執法方式。明確推行柔性執法,依法落實“首違不罰”、“輕微不罰”、行政處罰“四張清單”制度,讓行政執法力度與溫度并行。進一步強化亮證執法、保障行政相對人救濟權利、執法回避等程序規范。著力規范涉企行政檢查,明確清單管理、聯合檢查、制定檢查規范標準、非現場監管等措施和制度,推動高效監管。針對老年人、孕婦、殘疾人、未成年人等特殊執法對象,明確優先提供協助與教育勸導,依法審慎采取強制措施。明確行政執法人員遇突發事件時依法依規處置,必要時聯動公安、消防、救護等單位協同應對。
(五)明確監督、責任追究和實施要求。規定建立健全內部監督與社會監督機制并存的全方位監督機制,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加強文明執法監督力度;對文明執法工作中的責任追究作出規定;明確功能區管委會的執行要求和規定實施時間。
四、會議研究決定的事項
會議原則通過了《規定》,并確定由市司法局負責,按照會議要求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公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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