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7010000418859XL/2025-00210 | 主題分類: | 政府,政府辦公廳 |
|---|---|---|---|
| 成文日期: | 2025-03-14 | 發布日期: | 2025-03-14 |
| 發布機關: | 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統一編號: | 無 |
| 標??題: | 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濟南市深化市校融合發展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若干措施(2025版)的通知 | ||
| 發文字號: | 濟政辦發〔2025〕1號 | 有?效?性: | |
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濟南市深化市校融合發展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若干措施(2025版)的通知
濟政辦發〔2025〕1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單位):
《濟南市深化市校融合發展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若干措施(2025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5年3月14日
(聯系電話:市科技局成果轉化與科教融合促進處,51708806;市教育局高校聯絡服務處,51708001)
(此件公開發布)
濟南市深化市校融合發展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若干措施(2025版)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構建以產業化為導向的科技成果轉化體系,將科研優勢轉化為創新發展優勢,加快形成新質生產力,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圍繞全市四大主導產業、十大標志性產業鏈群、現代農業和未來產業等,聚焦高校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促進創新鏈與產業鏈深度融合,制定若干措施如下。
一、強化科技創新和產業人才有效供給
(一)支持校院企聯合培養高層次產業人才。鼓勵高校聯合科研院所、企業爭取省級研究生專項計劃,共同培養服務產業發展的工程碩博士等高層次人才,按照碩士6000元/生、博士1萬元/生給予高校一次性經費補助,每所高校每年最高補助50萬元。支持高校聯合國外知名院校和國內“雙一流”高校,圍繞緊缺人才需求開展訂單式人才聯合培養,經績效評估后,給予最高150萬元支持。(責任單位:市教育局)
(二)支持高校助力拔尖創新后備人才培養。支持高校與中小學校開展基礎學科拔尖創新后備人才培養、科研攻關和師資能力提升等項目合作,探索設立“院士(知名專家)英才(少年)班”。引導高校參與共建區域性科學教育基地、中小學科學教育實驗室、科技高中;深度參與中小學校體育美育、心理健康教育;開放共享優質研學資源,接納中小學生開展研學實踐。根據項目規模和預期效益,經績效評估后,給予最高200萬元支持。(責任單位:市教育局)
(三)支持高校結對職業院校加強技能人才培養。對本科高校與市內中職學校開展的“3+4”中職本科對口貫通分段培養專業項目,根據實際招生人數,按照2萬元/生給予本科高校每年最高50萬元的一次性支持。對本科高校與市屬高職院校開展的“3+2”高職本科對口分段培養專業項目,根據實際招生人數,按照1萬元/生給予本科高校每年最高50萬元的一次性支持。根據省級專項招生計劃,支持高校加強濟南生源走讀生培養。(責任單位:市教育局)
(四)支持高校選聘產業教授(導師)。支持高校從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企業選聘專業技術人才、經營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兼職擔任產業教授(導師),深度參與產業高層次人才培養工作,按照每人每年5萬元標準給予聘任高校經費補助,每所高校每年給予最高100萬元支持。(責任單位:市教育局)
(五)支持高校建設高層次創新團隊。支持高校與企業共同引育突破行業共性技術瓶頸和引領產業發展變革的創新團隊,綜合考量創新實力、人才引進、產業化成效、企業資金配套等,給予最高200萬元支持。(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六)支持高校設立服務產業帶頭人工作室。支持高職高專院校、技師學院設立服務產業帶頭人工作室等機構,緊密貼合產業發展需求開展工藝改進、成果轉化等工作,為企業培養培訓高技能人才,根據服務實效,給予最高50萬元支持。(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二、提升科技創新平臺服務支撐能力
(七)支持建設科技創新創業示范基地。發揮高校人才、技術、科研優勢,圍繞主導產業、戰略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整合提升優質平臺資源,打造科技創新創業示范基地,廣泛鏈接國內外各類人才項目、賽事引才項目和科技研發、技術轉移、創新創業資源,形成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創新創業孵化載體,健全“孵化器-加速器-產業園”全鏈條孵化體系和“引進-落地-孵化-成長”全流程服務體系,根據企業培育孵化和科技成果轉化成效,財政資金以股權投資方式給予最高2000萬元支持。(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科技局)
(八)支持高校建設高能級創新平臺。對新獲批牽頭建設全國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的,給予最高1000萬元支持;對參與建設的,給予最高100萬元支持。對新認定牽頭建設的省部級科技創新平臺,進行績效評估后具備申報競爭類平臺項目資格的,給予最高100萬元支持。(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九)支持高校聯合企業成立技術研發中心。支持高校與企業深度合作,以產業重大關鍵共性技術突破、重大技術成果轉化、重大創新產品研制為重點,建立長期穩定產學研合作關系,開展訂單式定向研發、定向轉化、定向服務,根據項目實施成效,給予最高500萬元支持。(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十)支持高校建設科技成果轉化中試示范基地。支持企業聯合高校建設通用性、行業性科技成果轉化中試示范基地,面向社會提供中試熟化與產業化服務,打通科技成果轉化“最后一公里”,給予最高100萬元支持。(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三、強化市校協同服務地方產業發展
(十一)推動高校科技成果轉化落地。支持高校技術成果在濟落地轉化,對其相關項目成立企業的,根據發展成效,財政資金以股權投資方式給予最高300萬元支持。(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十二)支持校企舉辦現代產業學院。支持高校與企業、產業園區,以校企聯合、校園聯合等合作辦學模式新建現代產業學院或特色學院,優化調整產業急需學科專業,定崗、定向培養服務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所需人才,根據人才培養數量、質量、辦學效益及留濟就業情況,經績效評估后,給予最高200萬元支持。(責任單位:市教育局)
(十三)支持高校科研儀器設備共享。鼓勵高校通過市場化機制將現有科研儀器設備面向中小微企業開放共享,按照服務企業獲得創新券總額的10%給予最高30萬元支持。(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四、深化科技成果轉化賦權改革
(十四)實施職務科技成果單列管理。支持高校將橫向科研項目結余經費出資科技成果轉化視為職務科技成果轉化行為,形成的國有股權納入職務科技成果單列管理范圍,資產處置等事項由高校自主決定。對于科研人員以橫向科研項目結余經費出資科技成果轉化的,科研人員可與高校約定一定的分配比例。(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
(十五)強化科技成果轉化激勵。高校科研人員在職務科技成果轉化中開展技術交易活動并辦理技術合同登記的,按規定獲得70%以上現金獎勵或者股權激勵;給予現金獎勵的,可減按50%計入科技人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符合條件的技術經理人納入濟南市高層次人才認定范圍,按規定享受有關政策。(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十六)建立科技成果轉化寬容免責機制。高校通過山東科技大市場掛牌交易、采用第三方進行資產評估、拍賣等方式確定科技成果價格,或者通過協議定價并按規定在本單位和技術交易市場公示,單位負責人已履行勤勉盡責義務且未謀取非法利益的,不承擔科技成果轉化后續價值變化責任。(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
五、構建市校融合發展保障機制
(十七)建立科技成果轉化評價機制。定期對財政資金支持產生的高校科技成果轉化進行監測評估,評價結果作為獲得項目后續支持的重要依據。建立引入企業參與的項目評估制度,將項目成果在企業應用情況作為重要評價依據和接續實施及獲得滾動支持的重要參考。(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
(十八)創新市校融合發展激勵機制。充分發揮高校服務管理機制作用,持續實施高校集聚區建設提升行動,促進市校雙方優勢互補、資源共享。以人才培養質量、留濟就業情況、服務地方發展、安全責任落實等為重點,每年開展高校服務強省會建設貢獻度評價,對市校融合發展成效突出的高校給予最高50萬元支持,建立以績效與貢獻為導向的市校“全域融合”發展長效機制。(責任單位:市教育局)
(十九)完善市場化資金投入保障機制。征集高校科技成果清單,定期通過山東科技大市場對外發布,鼓勵企業、基金選擇高價值成果進行落地轉化、投融資。發揮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和濟南市政府引導基金作用,對高價值技術成果進行早期科研扶持和天使輪資金投入,確保高價值技術成果育得成、留得住、長得大。〔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委金融辦(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二十)強化市校融合發展經費保障機制。市財政每年統籌安排2億元資金,對接濟南“6+N”基金集群和股權投資,用于支持市校深度融合發展,促進高校科技成果就地轉化,推動產業發展。規范市校融合發展經費使用管理流程,建立項目受理、評審、績效、監管等制度。(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
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由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分別牽頭實施并負責解釋。符合本措施支持條件的科研院所(事業單位性質)可參照執行;尚在協議期內的新型研發機構,可待協議期屆滿后參照執行。對符合本措施,同時又符合其他政策的,按照就高、不重復支持的原則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