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1137010000418859XL/2025-01388 組配分類: 常務會議議題解讀
- 成文日期: 2025-09-14 發布日期: 2025-09-14
- 發布機構: 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標題: 議題解讀:關于《濟南市應急避難場所管理辦法(草案)》審查情況的匯報
- 發文字號:
一、議題背景和目的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重要論述,更好適應防災減災救災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推動科學合理規劃、高標準建設、高效能管護和使用應急避難場所,全面提升全社會應急避難能力和水平,市政府將制定《濟南市應急避難場所管理辦法》列入2025年立法計劃。圍繞做好這項立法工作,市司法局會同市應急局認真組織立法調研,加強應急避難場所管理制度設計,開展立法草案的起草、審查等工作。按照立法程序,公開征求意見,組織專家評估論證,充分吸納各方意見建議,反復修改形成《濟南市應急避難場所管理辦法(草案)》(簡稱《辦法(草案)》)。
二、議題主要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
3.《自然災害救助條例》;
4.《山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
5.《山東省地震應急避難場所管理辦法》;
6.應急管理部等12部委《關于加強應急避難場所建設的指導意見》(應急〔2023〕76號)等政策文件。
三、議題主要內容
《辦法(草案)》共27條,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明確應急避難場所管理工作體制。規定應急避難場所定義、工作原則和職責分工等內容。重點是落實國家防災減災救災要求,壓實區縣政府屬地領導責任,明確應急管理部門和相關部門的具體職責。同時,規定鼓勵社會參與,合力推進應急避難場所建設管理工作。
(二)加強應急避難場所規劃建設。規定應急避難場所規劃、建設和信息發布相關內容。一方面,立足“平急兩用”,明確充分利用防災減災、防疫、防空應急避難資源以及公園、綠地、廣場、學校、體育場館、會展中心等公共設施,統籌設立應急避難場所。另一方面,明確應急避難場所專項規劃的編制規范和建設要求,并定期向社會公布應急避難場所位置、面積、可容納人數等相關信息。
(三)規范應急避難場所管理使用。規定應急避難場所標志標識、管理維護、評估、啟用開放、運行保障和關閉等內容。明確設置應急避難場所標志標識;強化應急管理等部門的指導責任,明確了應急避難場所產權人或管理人的六項日常管理維護職責。明確場所啟用和開放要求,需要啟用應急避難場所的,應急管理部門應當提請本級人民政府作出啟用決定,并及時向社會公告地址和到達路徑。特別規定,緊急情況下,產權人或管理人應當立即開放應急避難場所,保障生命安全。明確應急避難場所啟用后,相關部門應當按照應急預案做好人員登記、物資、醫療、通信、供電、供水、治安管理等服務保障,確保發揮作用。同時,對場所關閉、人員撤離、恢復場所功能等善后工作作出具體要求。
(四)明確法律責任及實施要求。規定了應急避難場所管理工作中,國家工作人員及相關人員違法行為的責任追究。明確了功能區管委會的執行要求和辦法實施時間。
四、會議研究決定的事項
會議原則通過了《辦法(草案)》,并確定由市司法局負責,按照會議要求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公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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